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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雪封路乘客滞留火车,工作人员“趁火打劫”加价卖盒饭引不满,你怎么看?

大雪封路乘客滞留火车,工作人员“趁火打劫”加价卖盒饭引不满,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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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8

人家是雪中送炭,你这是雪上加霜。这样的行径确实应该受到谴责。

事件回顾:

1月4日,K15列车由济南发往重庆,途经河南段遭遇大雪,列车滞留约5小时。滞留期间,餐车工作人员“趁火打劫”加价卖盒饭,这一加价行为引起乘客不满。目前,K15列车所在的济南客运段已经对此事处理。客运段工作人员称这是餐车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


无论从哪个方向分析,都不能是餐车工作人员个人私自加价。

其一,餐车工作人员没有那么大的权力。他自己也犯不着做这种惹众怒的行为。那些既得利益者才是罪魁祸首,餐车工作人员撑死就是个执行者。

其二,本末倒置的服务观念让人咋舌。列车因为大雪滞留,作为列车方面,本应该想方设法为乘客提供便利的服务,减轻乘客因为滞留而造成的身心压力。然而,列车管理层却千方百计发小财,不要说最基本的服务意识,就连最根本的道德底线都没有了。

其三,虽是一次偶发事件,却能凸显出列车方面的管理和服务存在严重漏洞。这种坐地起价,随心所欲的行为,无不暴露出列车管理层存在着很大的问题。而且问题被曝光之后,他们也是第一时间推卸责任,寻找替罪羊。这样的态度怎么能真正的贯彻好服务乘客的意识?

总结:

事情经过其实很简单,调查和处理结果却不能草草了事。希望济南客运段能够给出令人信服的处理结果。严肃处理该事件的真正责任人,刹住这股歪风。

只是可叹,那些时时处处把目光放在金钱上的服务早已变了味道。

2024-01-18

简单回顾一下这起事件:1月4日,受大雪影响,K15次列车停靠河南虞城车站时,售货员陶旭东私自将标价6元的方便面以7元的价格出售,被旅客向12306铁路客服投诉。事后,铁路部门依照相关规定,将责任人陶旭东辞退,对负有管理责任的餐车长予以免职。

受大雪影响,延误了行程,旅客本身就很不爽,列车售货人员又私自涨价出售方便面,这种行为实在恶劣。

有人可能觉得,这不就是一块钱吗?有没有必要大惊小怪?!这是一元钱的事吗?当然不是。且不说因大雪延误临时停靠时私自涨价,这是“趁火打劫”的行为,列车上的物品售卖,都明码标价,售货员岂能私自涨价?别说涨了1元,就是一角钱,恐怕也会被旅客诟病。

这起事件的恶劣,不在于涨价的幅度,而是这件事情的性质本身所呈现出来的,列车工作人员能否严格执行列车上的相关规章制度。逾越了既定的规章制度,这是对旅客权益的漠视和侵犯。所以,铁路部门以发布通告的形式来批评惩处这名售货人员以及餐车长,并不为过。

“莫因恶小而为之”。无论身处什么样的环境,什么样的岗位,都应该谨记这条规训。涨价一元钱,破坏的是铁路部门的形象。这些年,铁路部门和旅客的关系已经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如果之类看似不起眼的丑闻不认真查处,铁路部门的形象很难得以维护。

春运在即,在这个时间节点上出现这样“趁火打劫”的个案,必须严加惩处。以杀鸡骇猴的惩处,才能震慑那些浑水摸鱼的工作人员,旅客的权益也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列车上私自加价的售货员尽管没有获得太多“不当得利”,但却被辞退。你真的会为他喊冤吗?我不觉得这种处理有什么过分。

2024-01-18

1月4日,受大雪影响,我段担当乘务的K15次列车14时40分停于河南省虞城县车站。17时许,售货员陶旭东(男,30岁)私自将标价6元的方便面以7元的价格出售,被一名杨姓旅客向12306铁路客服投诉,列车长获得投诉信息后,立即赶到陶旭东售卖食品的14号车厢,经了解,陶旭东共向4名旅客出售加价方便面8桶,立即责令其退还差价,向旅客道歉,并停止其售货工作。

加价一块钱,从金额上确实不算高,但是国人却不接受,是难以忍受对方的这种趁火打劫行为!

就本案而言,火车上物品是明码标价,员工个人借机提价属于个人行为,铁路部门依照内部规章制度对其处罚没有问题。

2024-01-18

火车上盒饭价格偏高常是民众诟病的一个地方。不过考虑到火车这样的特殊环境,个人一直觉得火车上盒饭价格比一般地方偏高是合理的。但本人基本上很少在开始的时候买盒饭,坐过火车的人相信都知道火车上盒饭价格的规律:只要你“熬过”吃饭时间,为了处理没有卖完的盒饭,盒饭的价格通常会下降,你往往能以原来一半甚至三分之一的价格买到盒饭。

不过K15的工作人员显然深谙市场规则,在大雪封路乘客滞留火车的这样一个卖方市场的环境下,盒饭价格不降反升。 从法律行业术语讲,该工作人员显然缺乏风险意识,没有做好风险控制,而直接导致自己置于舆论的风口。最近几年因发“灾难财”而被处罚的事情并不鲜见。201710月份,九寨沟天价包车费事件的涉事司机就因为发“灾难财”而被九寨沟县公安局涉嫌敲诈勒索给予行政拘留10根据相关报道K15列车所在的济南客运段已将此事定性为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已为后续对该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进行处罚定了调子。不过个人对K15列车所在的济南客运段的如此行径有些不屑,无论该事情是否为相关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K15列车上的相关负责人及济南客运段都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对此K15列车上的相关负责人及济南客运段似乎还欠公众和相关乘客一句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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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回顾(部分内容为根据新闻内容补充):


从济南出发的K15次列车不幸遇上大雪被迫停运在虞城县车站,随着时间慢慢流逝,在原地停车了2个小时之后,大家的心都急切起来,肚子也开始咕咕直叫。

对于列车售货员陶先生来说,这可是一个“不可多得”的时机,停在小车站没有餐食小卖部,加之临近饭点大家也开始饿了起来,于是他开始叫卖方便面。

14号车厢的几位乘客动心了,4名乘客共计购买了8桶泡面,但拿到手里才发现,贴着6元一桶的泡面他们却花的7元购买,于是乘客一气之下投诉到12306,列车长收到投诉后从餐车赶往当事人所在车厢,并责令要求售货员退还差价并予以辞退。

为了解答这个事件,我找到了几位在铁路系统工作了数十年的职工来厘清事情,并且写出了这一篇内容。当然,各站段局管内可能有些规定不同,但大多内容可以参考。


01 为什么他会被辞退?为什么会牵连餐车长被免职?为什么加价1元会导致这样的严重后果?你该了解的火车工作人员关系“逻辑”,这很有用

以上的例子其实涉及到了数方,有乘客、列车长、售货员、餐车长以及12306(铁总),可能大家只会认为他们是垂直的管理关系,但这样的认知有误,也会在一定程度上误导大家解决问题的方式。

在一节列车上,分有4种不同机构的人:

  • 列车长列车员,属于客运段工作人员,一般是正规铁路职工(实习生不算),隶属车队;

  • 餐车长、炊事员等餐车工作人员,属于客运段工作人员,一般是正规铁路职工(合同工不算),隶属旅服车间;

  • 乘警,铁路公安局工作人员,一般是公务员(辅警不算),隶属铁路安全机关;

  • 车上售货员、清洁工等,属外包人员,一般是劳务派遣至列车上,而售货员劳动关系主体是第三方公司,不过在车上需听从于餐车/列车长/旅服车间的管辖,本次事件的责任人陶先生就是外包人员。

先解释了列车上的不同岗位及隶属,再来说说管辖隶属。

正确来说,列车上除了乘警以外,最大的人为列车长(除非有上级机关的稽查)。如果乘客遇到任何问题,例如要投诉、补票、询问,都可以去找列车长。他们会予以答复,或者安排相应的人员。

餐车长,就属于业务上直接管理售货员的人,所以在这次事件当中,售货员违规售卖商品被投诉,由车上行政管理权限最高的列车长出面解决,但他只能停止售货员的工作,要求其下车,而现场管理业务的餐车长却被免职。

实际上辞退售货员是列车长(或上级管理部门)通知的旅服车间,再由车间向第三方承包公司提出的。



02 火车上的商品“售卖、投诉潜规则”


火车上我们经常有看到卖各式各样东西的人,卖零食的、卖玩具的、卖移动电源的、卖饭的等等。不要看他们统一着装穿的是铁路职工服装,但实际上有可能是乘务员、服务员、第三方承包员工(临时工)都不一定。

  • 售货要求:铁路有相关规定,最基本的一条就是“商品统一明码标价(商品上有贴价格标签),不得强买强卖”。

  • 检查投诉机关:各铁路局下属客运段的旅服车间,就有专人负责随机检查,主要检查第三方承包人员(临时工)是否带工牌、是否拿到相关教育培训证件、是否对售卖的商品进行明码标价。若没有车间的检查人员在,也可以向现场管理人员(列车长、餐车长)反馈。

  • 定价:虽然说是明码标价,但标价标的是最高价,事实上还是可能出现不同价的情况。比如一盒水果,本身定价为10元,但快到终点站时可能只卖5元一盒。但对于卖到低价的情况下,虽然违反的明码标价,但在情理上也能说出去,一般情况下也不会有所惩罚。

2008年发生全国性的冰灾灾害时,不少列车滞留在路上,当时车上所有的商品卖脱销,有些列车也出现了“加价售卖商品”的情况。知道了售卖潜规则后有什么好处呢?

若是再次遇到被困等情况,即使当时加价购买了物品,保留好证据也可以在事后(比如列车开车后)要求退还差价部分,这是属于铁路的强行规定。

简单来说,购买潜规则就是:

  • 1. 卖的商品一定要明码标价,没有明码标价的都是违规;

  • 2. 火车上商品售价,比起标价只能低不能高,而且除了承包人员外,正式职工卖东西是不会调价的;

  • 3. 若有违规情况,例如售价比标价过高,可以向车长、餐车长投诉,并退还差价;



03 火车上遇到问题时,正确的处理方式

在这里,不建议乘客遇到商品售卖相关问题时,直接向12306等渠道进行投诉。

  • 第一,反馈时间一般很长,要经过总局-铁路局-客运段再沟通到车长;

  • 第二,其实车上卖货的也只是第三方公司的职工,是民营企业聘用的雇员并非铁路职工,以为这是打脸了铁总?不存在的

要知道,即使是往总局投诉,真正受惩罚的人是这个临时工,更不会让你赚到钱。做这行的平均就业期本来也不长,而人家丢了工作是小,可能还要承担巨额赔偿才是大……很多人有时候为了争这一口气,现场闹出矛盾的事情也不是没有。

大家出来都是打工,大家各自体谅一下即可。找车上工作人员,能够更快解决问题,减少纠纷矛盾扩大的可能,何乐而不为呢?


04 一些其他该注意的“潜规则”

  • 列车上不要售卖商品。虽然铁路管理部门没有对外公布过相关规定,但是从各局内部管理办法来看,大多都是不允许的。在列车上进行销售商品,一定要取得相关营业执照,否则属于非法经营。一经发现,按照规定会进行劝阻,并且没收售卖的商品,甚至会要求下车。严重情况下会由乘警出面,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 餐车要收费,有票也不要随意坐。有人说自己买了票,在空荡荡的餐车坐下都还要付钱。很不合理。铁路部门是免费坐餐车的相关规定,但仅仅针对于车满为患时。所以即使餐车为空车,坐座位也是不免费的。而且规定也有售卖茶座的条款,所以对于收取茶座费,即使去12306投诉也没用,但有个例外,如果收取了茶位费却不提供任何服务是违规的。

  • 买的无座票也可以就坐。在座位没有乘客的情况下是可以就坐的,这个不用担心。如果买的座位但被别人占座且据不让座,可以直接找列车员说明原因,不用花时间精力与争吵。

  • 卧铺票登车后,是需要换卧铺牌的。虽然卧铺车厢与硬座车厢联通,但乘务员会锁门不允许通过,只能凭卧铺牌或凭证要求开门。一般情况下,买硬座车票的人不允许在卧铺车厢长期滞留,晚上十点左右车长会带补票员一个个铺位查票,如果有票证不对的会要求离开,查完后会关灯锁门。

  • 现在乘高铁动车没有水送了。原来乘坐高铁,是能够在车站凭票领取一瓶5100矿泉水的,这个是免费的,但现在取消了。水其实不是乘客票款里自带的,是当初铁路部门支持西藏发展统一订购作为乘客福利的,从2015年全部取消,不知道那些投诉从而导致“福利”取消的人怎么想的。

  • 卧铺只能在车站、网上购。可能有些人说,上车之后再去补个卧铺。虽然补票员能够通过补票机查到铺位情况,但是不能补卧铺票的。所谓的“能补卧铺”实际上是去的乘务员休息的休息车厢,最多也只有几个铺位。所以,想买卧铺的朋友,还是提前订票,“补卧铺”是很难的。


最后,临近春运回家过年,希望大家都能买到回家的票,过一个好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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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8

我也做过长途火车,直达上海的,长达16小时,盒饭价格在,第一次25元第二次价格15元第三次价格是10元,盒饭里还不错,有一个鸡蛋饼,其他的没有了,没有办法,饿了,含着眼泪,卖了一个,我们夫妻两人吃,无奈的今天,只有不出门,因为我是农民工,

火车上的东西本来就塌嘛贵 比外面超市贵2-3块钱 饿了怎么办没地吃饭要不忍着 要不提前外面买好 火车上卖东西和火车站周边的饭馆就是贵 就是没人管 物价局也不死哪里去了

2024-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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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火车应该好好治理了,上火车后,买什么的都有,尤其是晚上,太吵了,买什么皮带的,玩具的,身份证套的,充电宝的,袜子牙膏的,据说乘务员工资低,想增加收入,我也是醉了,既然嫌低,你非得待在这骗人吗充电宝充一次没电了再充冲不上了,火车上的饭本来就很贵,还加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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