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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诚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忠诚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2023-12-12

忠诚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这在法律上是存在一定争议的,不能一概而论,不同的法院对不同的协议,所持的观点也不一样。而且关键还要看协议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是否有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公序良俗的条款?如果有这些,肯定是无效的。

所谓忠诚协议,一般是夫妻之间,一方向另一方承诺和保证。保证在婚姻存续期间对对方忠诚。比如,保证不与其他的异性发生不正当的关系,或者说如果一方出轨给予对方多少元的经济赔偿,大致都是这些内容。

但是有的人在忠诚协议里面写了,如果一方出现出轨就不得离婚等,这样的条款就是无效,因为离婚是每一个公民的自由,不能用任何条款加以限制,即使约定了这样的条款也是无效的。如果忠诚协议里面还有一些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的条款也是无效的。

通常情况下,如果协议里面只涉及到一些经济补偿的条款,原则上可以认定有效,但是不见得全部按照当时约定的数额支持,还需要结合双方的经济能力和一方的过错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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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2

夫妻忠诚协议的效力在实践中,各地法院判决认定并不一致。

全部认可忠诚协议效力也有,部分认可忠诚协议效力也存在,还有不认可忠诚协议效力。因为实践中认定效力不一,导致部分人员认为忠诚协议更多的是起到心理安慰,而非法律保障。

认可忠诚协议效力的法院认为,协议系夫妻间就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互相负有忠诚义务的书面约定,体现了真实意思表示,同时亦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其合法有效。

不认可忠诚协议效力的法院认为,协议是基于双方的婚姻关系而订立,而夫妻忠诚是道德义务,非法定义务,故该协议不属于《合同法》调整范围,且该协议中约定的补偿并不是婚内财产约定,婚内财产约定是指约定的财产在约定时即已定到具体的某个人,而该协议中所议定的补偿则是将违约者有所有权的财产补偿给了对方,实质是一种损害赔偿,故该协议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忠诚协议的效力也并未作出明确规定,甚至前后存在不一致的看法。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草案曾经规定忠诚协议的法律效力,但几易其稿,最后正式定稿时还是因争议较大而予以删除。

而从最高院民一庭的《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最高院对于忠诚协议更倾向是不予处理,此类协议应当依靠当事人自觉自愿的履行。

但总体来说,对于忠诚协议涉及的人身权,比如抚养权问题,主流观点认为人身自由的权利不能通过合同契约加以限制,所以人身权部门被认定无效的可能性极高。忠诚协议涉及财产的约定(包括赔偿金),则多数法院会认可其效力。

2023-12-12

1、夫妻间忠诚协议的主要内容无非是:一方保证不与其他的异性发生不正当的关系,或者说如果一方出轨、婚外情、一夜情、嫖娼等将夫妻共同的房产、车辆所有权归属于另外一方,并给予X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等。目前我国各地法院对于夫妻间忠诚协议是否有效,并未达成统一意见,有的法院认为有效,有的法院认为无效。那么夫妻忠诚协议到底写什么样的内容,可以提高法院认定有效的概率呢?

2、忠诚协议内容不得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者违反公序良俗的条款,如违反法院会认定无效。如一方出轨双方必须主动区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婚姻法》规定的是结婚或者离婚都是自由,不能强制离婚或者结婚,这种忠诚协议约定违法了法律强制性规定,必然无效;如忠诚协议约定一方有权将出轨方的出轨信息广而告知发其亲朋好友,这种约定一方侵犯了隐私,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另一方面也违反了公序良俗,因此必然是无效的;

3、忠诚协议的涉及抚养权的条款必须是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约定的财产分配不能过于严厉等符合,如不符合很有可能法院对相应条款认定无效。

4、在保证以上2、3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夫妻之间相互忠实既是道德的要求,也是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因此,忠诚协议涉及到财产分割、经济补偿更多时间是有效的。

综上,忠诚协议是否有效,要根据每队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忠诚协议的约定的具体内容、各地法院对于忠诚协议的裁判口径等各个方面综合认定,而不能直接说有效或者无效。如有相关法律问题可咨询律师。

凌希文律师

2019年1月15日

2023-12-12

我来回答吧,我是婚姻家庭律师。

忠诚协议一般是指夫妻在婚前或婚后以书面协议的方式,约定婚后要互相忠庆,一旦一方出轨,则要承担财产方面的不利后果,比如,净身出户;比如,双方各拿出一定的财产作为担保,谁违反协议,则用来担保的财产全部归对方所有等等。

它的法律基础上婚姻法第四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

所以,忠诚协议,从法理上来说,符合婚姻法所倡导的主流价值,符合公序良习,只要内容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存在协迫、欺骗等情形,忠诚协议就是有效的。

问题是,忠诚协议中的净身出户条款是否有效?

那要看一方一旦净身出户之后,他的基本生活是否会有保证?如果会影响到净身出户一方的基本生活,法院一定会给他留出一定的财产份额。因为人的生存权是要优先保障的,它一定优于对夫妻忠实的义务的保护。

下面是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一个案例:

原告:陈小妹(女),被告高小哥(男)

双方婚前10天签订忠诚协议,约定:高小哥有婚前房产一处),陈小妹有婚前存款10万元,以上财产作为双方共同的保证,如一方对另一方有感情伤害和背叛, 则自愿放弃自己的财产所有权,全部财产归对方所有。

后来,陈小妹怀疑高小哥出轨,起诉离婚,向法院提交了忠诚协议,以及丈夫与其他女性不三不四的聊天记录等,要求法院按忠诚协议的约定,把高小哥的婚前房产判归自己所有。

敲黑板了,重点来了: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1.忠诚协议是原被告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有效;

2.高小哥与他人的聊天记录内容能证明其违背忠诚协议的约定,判决支持陈小妹的诉讼请求,被告高小哥婚前的个人房产归原告陈小妹所有。

高小哥不服,不服就上诉。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

1.忠诚协议是当事人的合意,法律应认可其效力。

2.认定忠诚协议有效符合婚姻法的立法精神,有利于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3.就高小哥与网友聊天和在家中约见网友的这一事实看,其行为可以认定对陈小妹的感情造成了一定伤害,但该行为尚不足以认定为对被上诉人的背叛。

判决结果:撤销一审法院判决,房子仍归高小哥所有。

虽然最后的结果对陈小妹来说,是一场欢喜一场空,但两级法院都认可以忠诚协议的效力。

我本人赞同这个观点。因为忠诚协议它实际上是一种对夫妻财产关系的有条件的约定,其目的在于签订协议后,一旦一方出轨,违反了夫妻忠诚协议的规定,就要承担财产上的不利后果,提高一方的出规成本和代价,促使婚姻双方更加珍惜婚姻,珍惜家庭。

所以,忠诚协议完全符合婚姻法的立法精神,符合公序良习,潘律师认为,它就应当有效。

但本案中,忠诚协议虽然有效,陈小妹最终还是没有得到那套房子,其根本原因在于:

1.协议签订得太笼统,什么行为是“感情伤害和背叛”?没有具体化,自由裁量权就交给了法院, 而法院的认定标准自然就是偏向于保守和严格的;

2.一旦认定一方的行为属于背叛了另一方,会使一方付出过高代价,致其失去房产或巨额金融资产,会形成事实上的不公平。

所以,签订忠诚协议也要考虑它的易操作性和相对公平,比如:把违反忠诚协议的行为细化,分出等级,按行为等级设定背叛和出轨的代价。这样各方会更容易接受也容易操作。

您认为呢?

可私信留言。

2023-12-12

您好,这个“忠诚协议”更多只是心理安慰,并不具有什么实际效果。

“忠诚协议”在内容上看,是建立在《婚姻法》第四条“夫妻应该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规定上,但是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只是一种情感道德义务,是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夫妻之间签订的“忠诚协议”,可以本着诚信原则自觉履行,协议内关于净身出户或者“出轨赔偿金”等的约定,法律也不禁止,但法律也不赋予这些约定的强制执行力。

也就是说,丈夫出了轨,就算是有忠诚协议,丈夫也是可以反悔的。从法律的角度看,“忠诚协议”其实相当于“离婚财产分割协议”。

依照相关法律,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反悔的,在离婚诉讼中,法院应认定这个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诚协议在司法实践中的效力目前争议较大,因此签订忠诚协议风险也较大,特别是大部分人写忠诚协议时,往往喜欢加上“如果我怎么样,就净身出户,放弃孩子抚养权,赔偿对方一百万、一千万等等”,这种条款基本是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有条件的情况下聘请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起草,没有条件的,也最好让律师过目,胡乱签订,可能是白费功夫。

有法律效力。

夫妻间忠诚义务符合婚姻法规定,

婚姻法第四条:夫妻应当相互忠诚,相互尊重。

司法实践中,

夫妻双方签订《忠诚协议》得到法院认可。

看约定的内容,涉及诸如离婚、子女抚养等人身关系设立、变更的内容无效,涉及财产方面的一般能认定为有效。

忠诚是互相的,职员对公司忠诚,公司对员工也要忠诚,这是相互的,不是单方面的!与其说是法律效力,不如说是各自的职业道德范畴,如果不牵涉商业机密的内容的话。忠诚的内容有许多许多,每个人的见地和理解不同,但有个基本原则是双方必须要遵守的:职员不能有危害本公司的行为;公司不能做过河拆桥的事情。

在司法实践中存在有效和无效两种情况。

如果实际约定在性质上属于附条件的财产给付,是有效的。此时约定的给付属于违约赔偿,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约定剥夺对方抽象财产权利的属于无效,比如简单的约定出轨的一方净身出户。

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约定是无效的,如以配偶权或者人身权等权利作交易的,最常见的如限制离婚、结婚,限制抚养权等等。同时也不能违反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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