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放高利贷的起诉了。当时签的合同是月利率为4分,还怎么做?
首先,法院的判决没毛病。因为法院判决强制执行的利息为法律保护的利息。
2015年最高法颁布的《民间借贷规定》就确定:
1.年利率0%—24%(即月利率即0分到2分利)的,为法律保护的利息范围。在此区间内,借款人与出借人预定利息的,借款人应当支付该部分利息;
2.年利率超出24%不满36%的部分(即月利率超出2分,不满3分的部分),称为”自然利息“,借款人与出借人约定该部分利息的,出借人不得要求借款人支付。但是,借款人自愿支付该部分利息的,不得再要求出借人返还。
3.年利率在36%及其之上的(即月利率在3分以上的),为法律完全不保护的利息。借款人与出借人约定该部分利息的,视为没有约定。借款人已经支付的,出借人对该部分利息构成不当得利,应予返还。
那么
基于以上,如果是题主支付的超过月3分利、年36%的部分利息,完全可以请求放贷人返还该部分利息。
另外,一般一审的民事判决上诉期限是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15日后判决即自动生效。题主所述判决下达到今天已经四个月了,对方申请了强制执行,证明判决已经生效。所以题主已经不能再上诉了。
但是,题主作为案件当事人,如果具有以下事实和理由,可以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内申请向原审法院或者其上级法院申请再审:
1.有新的证据或事实,足以推翻原判决;
2.原判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4.法院有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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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放高利贷的起诉了。当时签的合同是月利率为4分,还怎么做?
月利率4分,这标准确实超过法律保护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作为债务人要求返还超过3分以外的利息没有问题,但因为双方存在借款事实,超过的还款金额可以主张为折抵本金。不过,因为现在高利贷基本不太可能在借条或借款合同上写着利息4分,所以你需要举证证明借款利息存在4分的事实。原审法院没有支持你,估计是缺少证据。
另外,现在判决已经生效并进入执行程序,也不存在上诉问题。这个时候若还想通过法律程序维护的自己的权益,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
被人起诉,要积极应诉,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规定最高利率不能超过百分之三,超过百分之三的利息计入偿还本金,本金下月下调
法院判决的时候最多不超过年利率百分之二十四
对您影响最大的是您还了多少钱,您要积极举证,不但可以降低本金,将来可以保护您的权益
1、收集证据材料,请专业律师反诉!
2、向相关部门举报虚假诉讼案件!
3、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
有证据可以追回超过36%的,有法律规定,已经付了利息的,超过36的,要求返回的,法院支持
如果出借人不止借给你一个人或3个以上那他就是非法借贷,他就得进局子了,你要做好准备,收集证据
虽然都知道高利贷违法~但是做人得有规矩~去年我急用钱没招了像小贷公司借的钱!借1.5还3那种!分期的5分利!借的时候放贷跟我说可以提前归还~但是我没有~因为我傻!还是按月还!在我最无奈的时候选择了高利贷 但是做人得有规矩!我也告诉放贷的我不会找麻烦~因为只有你能借我 所以我遵守游戏规则 有过两次逾期但是人家没催 其实有时候~你是个人~你讲究 对方也不会为难你
请问你明明知道这么高利息 你为什么还要借啊?他逼迫你借了还是怎么着了
借钱时想什么了?故意耍赖吧。
在不被威逼欺骗手段情况下 偿还本金 月息按两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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