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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女孩手机被偷,小伙见义勇为骑车猛追,结果反赔2000元钱,有苦难言,你咋看?

郑州女孩手机被偷,小伙见义勇为骑车猛追,结果反赔2000元钱,有苦难言,你咋看?
2022-07-12

郑州女孩手机被偷,小伙见义勇为骑车猛追,结果反赔3000元钱,见义勇为如果没有保障,以后是还敢见义勇为?

事情发生在河南郑州,七夕节那天晚上十点左右,小杨骑车路过郑州市姚寨路和黄河路的交叉口时,看见一女子在追一个骑电动车的。

小杨以为是情侣吵架,谁料,女子转头向小杨求助,称前面两人偷了她的手机。

小杨什么也没想,立马让女子上电动车,带着女子猛追小偷。

追逐途中小杨灵机一动,找准时机一个速冲上去将小偷连人带车撞倒在地,小偷的车在倒地时也剐蹭到正在行驶的一辆白色轿车。

车主下车和小杨一起抓住小偷,本以为此事就了解了,小杨暗自高兴做了一件好事的时候。

车主却让小杨赔偿2000块钱,而交警说这事不属于交通事故,而是属于刑事案件。

这让小杨无法接受,自己明明做了好事,没有得到一股感谢的话也就算了,为什么还要自己来赔偿损失?

小杨认为这件事的始末都是小偷造成,应该去找小偷赔偿,再说了收益的是女子,她应该主动承担。

车主道:“他见义勇为不错,但是我也是无辜的。”

丢失手机的女子:“我们是冤枉的,我们也是受害人,为什么让我们把这个钱掏出来?”

记者采访时,小杨一个大男人哭诉道:“如果这两千块钱还要我来承担的话那我肯定不愿意。”

见义勇为是好事,我们每个人都打内心支持,见义勇为造成的损失究竟谁来买单,也绝对不能让做好事的人买单,那么就真的是没人敢仗义出手,希望郑州相关部门能够迅速处理,坚决不让小杨赔偿一分钱。

不仅不赔反而还要给予奖励,否则,真的,真的没人再肝见义勇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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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2

见义勇为一直都是值得提倡的社会风气,但是,由于现在法律对于见义勇为者的保护还不够全面,相关配套的社会制度也不够成熟,比如见义勇为救助基金。所以,在现实生活中难免发生让见义勇为的英雄“流血又流泪”的悲情故事,严重挫伤了见义勇为的社会风气。所以,为了弘扬这种优良的道德风尚,必须充分保障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

据报道,前几天在郑州,有一起做好事却摊上事的案例引起了大家的热议。当天,外卖小哥小杨经过一个路口时,看见了一个正在哭的姑娘,询问之下才得知姑娘的手机被偷走了,小杨立刻让女孩上车一同前去抓小偷,很快小偷就被抓住了,手机也交还给了姑娘。
小杨本来以为这件事就这样过去了,但是没想到事情却变得更复杂了,因为在抓小偷的过程中,小杨不小心剐蹭到了路人的车,车主要求小杨赔偿他的损失,共计2000元,那小杨委屈得直接眼泪:以后谁还敢见义勇为啊。他认为自己只是帮助姑娘找回了手机,车也是不小心蹭到的,这件事应该让那个姑娘来负责啊!
但是姑娘却表示,自己也是受害者,凭什么要赔偿,应该让小杨来赔偿,因为车是小杨蹭的。车主一看,这两个人都不想赔偿也急了,自己才是无辜的呢,总不能这委屈自己就受着了吧。那么,到底应该是谁来承担赔偿责任呢?

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见义勇为者在救助他人的过程中,自身权益遭受损害的,可以要求实际侵害者赔偿损失。如果没有侵害者或者侵害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则应当由被救助者予以补偿。例如本案,虽然小杨是在抓小偷的过程中剐蹭到别人的车,但抓小偷也并非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更何况也不是小偷剐蹭到了车。所以,有关损失很难让小偷来予以赔偿,应当由受助者予以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当然,如果我们国家的见义勇为救助基金制度完善了,也就不存在这种困境了。

2022-07-12

小伙勇抓偷手机的贼,属于见义勇为,肯定不应该出这2000元赔偿,而是应该由小偷来负责赔偿。不能让做好事者付出代价。

晚上10点,小杨下班路上遇到一女孩求助,称两个骑摩托车的小偷偷走了自己的手机。小杨立即带着姑娘追小偷,小偷疯狂逃窜时撞上了停在路边的一辆轿车摔倒。车主下车了解情况后,与小杨一起将小偷制服并报警,女孩的手机失而复得。

当小杨准备离开时,车主提出让小杨赔偿自己车损的2000元就可以走。小杨委屈的认为自己见义勇为,不该出这个钱,应该由撞车的小偷赔偿。车主则认为是小杨追小偷在先,给自己造成的车损不应该自己承受损失。最后,事情交由民警调查处理。

毫无疑问,小杨的行为是名副其实的见义勇为。而且,由于当时已是晚上10点,如果没有小杨的及时出现和帮助,让小偷成功逃跑,可能那个女孩的手机再想找回就没那么容易了。况且,当时的状况是小杨一个人面对两个小偷,如果小偷停下来与小杨对抗,那他便可能存在一定的危险性。然而,小杨并没有考虑那么多,一心只想着帮女孩追回手机,应该为他点个赞!

可以很明确的讲,小杨确实不应该对车主的车损进行赔偿。尽管他追了小偷,但车不是小杨自己剐蹭的。因此,车主要求小杨赔偿的理由并不成立,这2000元肯定不应该让小杨出。当然,对于车主来讲也确实是受害方,而且还帮助小杨制服了小偷,做了好事,这个车损也不应该让他自己承担。其实,此事的责任方比较明显,是小偷撞倒轿车,直接造成了车主的损失,属于完全责任人,因此,应该由小偷来对车主承担赔偿责任。

那位车主可能是觉得小偷被抓了,找他们赔偿太麻烦,所以才会要求小杨赔偿,更容易、方便一些。不过,他把事情想的太简单了,赔偿需要依据责任划分而定,并不是想找谁赔偿就可以找谁赔偿。小杨一个大小伙子因为此事而流出了委屈的泪水,见义勇为者不应该承受这样的委屈,希望每一个人都能够善待做好事的善良之人。

另外,律师表示,那个女孩作为这件事情的受益方,也可以承担一部分赔偿责任。不过,我到觉得女孩用不着承担这个责任,因为她本身也是受害方。整件事情都是两个小偷搞出来的,他们应该为自己的错误行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负全部责任。这是对他们的惩罚和警告,只有接受严厉的惩罚,才有可能使他们改邪归正、重新做人。

大家觉得这个钱应该由谁来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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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2

你的标题是为了吸引眼球吗?真实的情况是赔了3000元吗?是受损车辆车主向见义勇为的小伙子索赔车辆受损的2000元钱,并没有赔给车主,另外这种情况也不用赔,即使打官司也不用怕,我无法理解你是想干啥?

2022-07-12

你也审审你的错别字吧,太多了。一会2000,一会3000。这个事,可以保险公司垫付,再起诉小偷。

2022-07-12

我们国家现今的法律也就暗示你不要去做好事,因为见义勇为有时还容易起到反作用,

2022-07-12

不奇怪!虽然我也是河南人但是不包庇。现在的社会“不允许”你再做好人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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