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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有没有犯罪,是自己证明没犯罪?还是应该告他的人拿证据证明他有罪?

一个人有没有犯罪,是自己证明没犯罪?还是应该告他的人拿证据证明他有罪?
2022-04-01

根据一般的常识观念,证明一个人做了什么,比证明一个人没有做什么,要容易地多。并且,在某些情况下要某人自证清白是非常困难的。正是基于这个原因,在很多国家都严格贯彻无罪推定原则,将构成犯罪的证明责任交给国家公诉机关。而我们国家也坚持“疑罪从无”的司法原则,要求检察机关承担是否构成犯罪的举证责任。

试举一例来简单说明这个问题。如果发生了一起凶杀案,警方怀疑是甲干的,但却没有证据证明是甲干的,而甲也坚决不予承认是自己干的。那么,到底应该由警方证明甲构成犯罪呢?还是让甲自证清白呢?我们分别假设一下,然后看看问题所在。

如果让甲自证清白,甲要怎样才能证明自己没有犯罪呢?只有一个办法,即提供自己的不在场证明。但不在场证明有时候是很难提供的,要是他正好和朋友在一起,或者一直待在监控的监视之下,那他还能轻而易举地提供证据。相反,要是他在自己家里宅了一天,没有踏出家门半步,或者待在一个荒无人烟的“世外桃源”,那么他又如何证明自己没有在犯罪照常呢?所以,依赖于个人自证清白,其实是非常困难的。

如果要警方证明甲构成犯罪,相对来说方法就很多了。毕竟,犯罪现场会有很多证据,可以从搜集证据入手,人证物证等都可以。如果警方搜集到足够证据证明甲有罪,那么就能将甲绳之以法。如果警方不能证明是甲干的,那么甲多半就是清白的。

因此,证明积极事实比证明消极事实要容易得多,也要符合常理地多,这就是无罪推定的没在逻辑。

2022-04-01

一个人判了刑,他在狱中服刑,是有罪之人,但刑满后出狱哪就是公民,他己经为自己犯下的罪付清了责任,不可能永远都是有罪之人。'

2022-04-01

无需自证犯罪,罪刑法定!

1、一般出国之类、申请律师执业等的时候,都需要提供住所地派出所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这个证明是只对公,不对私人,相关机构需要时,可以由申请人持相关需求单位的介绍信,到派出所开就可以了。这个证明,是非常权威的,足以证明个人无犯罪。

2、对于普通人来说,无需向谁证明自己没有犯罪;换句话说,如果都犯罪了,还在面前活奔乱跳吗?如果用人单位有这种需要,在人事档案中有记录,也无需个人再次提供证明材料。

3、刑事犯罪问题,是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检察院立案侦查,这些机构都是侦查机构和公诉机构。如果他们有证据或线索,发现你涉嫌犯罪,符合立案标准,那你是逃不掉的。

4、换句话说,如果你涉嫌犯罪了,你自己不明白该怎么处理?建议你如果涉嫌职务侵占,赶紧归还公司财物,积极退款,争取谅解;如果你涉嫌合同诈骗,积极赔偿受害人,争取受害人谅解。如是其他情况,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不要抱有侥幸心理,积极退赔,积极补偿,争取谅解。不然,说不定哪天,在关键时候,就被抓了。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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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1

犯罪是刑事处罚,是法律打击违法行为中最为严厉的措施,带着嫌疑的人身自由,是非常严格的量刑确定程序,同时也需要充足的证据予以证明犯罪事实的确实存在。

法律不得强迫任何人“自证其罪”,通俗来说就是,检察机关起诉我有罪,对不起你拿出证据了,我并没有去证明自己未犯罪的义务。

01

从一定程度来看,犯罪也是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谁想主张嫌疑人有罪,就应该由谁拿出他有罪的证据。目前,大多数犯罪是由检察机关提起审查起诉,所以,应该由检察官来证明犯罪嫌疑是有罪之身。

而嫌疑人自己并不用为自己是否犯罪的事情去寻找证据来否定对方的行为。这时适用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举证责任的分配及举证不能的后果应该由检察院来承担刑事诉讼败诉的风险。

但实际司法实践中,与理论上的分析又存在差别。

02

为了自己的利益,嫌疑人需要一定程度的证明自己无罪

当嫌疑人或者律师想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无罪辩护时,首先要考虑的是辩护的无罪点,同时从证据上下手。

给予嫌疑人有辩护权,其实是鼓励他自己行使权利来为自己辩护,辩护是很重要的权利,可以犯罪事实越辩越明,或者将重罪辩为轻罪,或者将重情节降低为轻情节,这些都事关嫌疑的实际人身利益。

但从另一种程度来看,这是不是嫌疑人自己证明自己无罪呢。所以,证明嫌疑人有罪是有罪推定,嫌疑人证明自己无罪是无罪辩护,我们更应该将辩护看成是刑事诉讼权利的保护,看成是嫌疑人辩护的权利,而不是义务。

结语

虽然证明嫌疑人有罪是由检察机关来执行,但关于自己的无罪辩护则需要嫌疑人自己努力,这是权利的行使和自由保障的追求。

不应该将讯问嫌疑人,质问嫌疑人,辩护争执看成是嫌疑人自证其罪的表现,这些是一个庭审抗辩,同时也是嫌疑洗脱自己无罪的机会,应当珍惜和应用,而不是一味的行使沉默,这对嫌疑人自己或许是不利的。

2022-04-01

涉法之事,法院说了算。

2022-04-01

总的原则,我国是无罪推定主意,即“告他的人”拿证据证明他有罪,自己无需证明自己有罪,这里“告他的人”指公诉机关即检察院。


但现实是,过去很长一段时间,至少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有罪推定十分盛行,与他们的职责不可分,想必随着法制环境的愈加完善,无罪推定的观念会更加深入人心。


另外,这里“告他的人”千万不要与公诉案件报案人或者自诉案件里自诉人整理收集证据“证明”嫌疑人有罪相混淆,两者并不矛盾。

2022-04-01

一个人的认知有限;

犯了错自己有时知;

多数由人家给指正;

正确应该认真接收。

2022-04-01

我想有必要从几个层次来回答这个问题。


首先,任何公民没有法律义务需要证明自己是无罪的。即使面对指控,也是由指控人或者指控机关负责向法庭提交有罪证据,以证明被指控人员犯罪。一个公民,即使受到有罪指控,在法院判处刑罚前,也只能被称做为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刑事立案后,审查起诉前,称犯罪嫌疑人;在公诉机关向法院提出公诉后,称被告人;法院做出有罪判决后,才称罪犯。一个公诉案件,公诉机关指控犯罪在事实与证据方面要达到二个标准,即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如果达不到这二个标准,那只能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或者经补充侦查依然达不到标准,那只能决定不起诉。因此,指控犯罪,必须由指控人或者指控机关证明被指控人犯罪。


其次,谁来证明犯罪的问题。我国刑法规定,指控犯罪分为自诉案件与公诉案件。自诉案主要有三类:(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侮辱案、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重刑事案,致轻伤的故意伤害案、非法侵入住宅案、重婚案、遗弃案、侵犯通信自由案等;(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自诉案由被害人或者法定代理人负责收集犯罪证据,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公诉案,由侦查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负责收集犯罪证据,经检察机关审查后,代表国家提起公诉,以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


最后,面对指控,被告人有辩护权。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 人面对指控犯罪,有权自行辩护或者聘请律师做为辩护人为自己辩护。辩护可以做罪轻的辩护,也可以做无罪辩护,总之,通过辩护以追求最好的结果。我国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面对指控享有沉默权,我认为,但辩护权既然是一种法定权利,做为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既可以享有使用,也可以放弃。我国法律规定,任何公民有配合办案机关进行调查的义务,但我并不认为,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有自证其罪的义务。过去经常讲的“抗拒从严,坦白从宽”,其实,抗拒从严是没有法理基础的,也不符合现代法治精神。如果真有罪,坦白从宽已经不仅是一项法律政策,而是正式被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所确定,在司法实践中,认罪认罚制度经常在个案中得到体现。

2022-04-01

这个问题很简单。

给你设想一下,就好理解了。

比如:一个人有没有犯罪,需要他自己来证明,后果是什么?

后果就是可以随便抓人、可以随便告人了,为什么?因为我告你,需要你自己证明自己无罪,而我不用证明。

这样社会不就乱了吗。

而且自证无罪,有的可以做到,比如:有不在现场的证据。有的自己根本就做不到,比如:受贿罪。自己怎么证明给别人看自己没有收钱?没法自证。

所以,我国《刑事诉讼法》要求,侦查机关不能只收集嫌疑人有罪的证据,还要收集嫌疑人无罪的证据,检察机关不能只向法院移送被告人有罪的证据,无罪的证据也得移送。

2022-04-01

按照“疑罪从有”的原则,只要你的嫌疑不能完全洗干净,就可以判定你是罪犯。这种情况下,就需要你提供不在场证据等,作为主要证据。这种情况,需要你去自证清白。

按照“疑罪从无”原则,只要不能证明你有罪,最终就必须判你无罪,这种情况下,你不能提供不在场证据也影响不大了。这种情况下,你根本不需要去自证清白。

2022-04-01

谢邀。

法律规定,有罪无罪,要用证据说话。为什么有的电视剧上有这样镜头:捉到毒贩因为证据不足,在规定拘留时间到要放人。就是因为贩毒罪必须是毒品和毒贩在现场同时抓获,才能定罪。

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只要在诉讼中拿不出定罪的证据,法官就得以无罪开释。

被告自己可以自证无罪,只要拿出法律认可的证据,而证据是确认被告人无罪的,法官就得作出无罪的结论。现场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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