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问题详情

交通肇事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构成犯罪的,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1、在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2、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明知自己发生了交通事故,为逃避事故责任,故意逃离事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一种违法行为。有两种情况,一是人和车都在事故发生后逃离事故现场,二是弃车逃逸,即当事人将车留在现场,人逃离事故现场。3、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终生禁驾。因逃逸致使受害人死亡的,依据刑法规定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4、新法加大了对交通肇事逃逸的处罚力度,所以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要立即停车、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千万不要选择逃逸,逃过一时,是不能逃过一世的,最终逃不了法律的制裁。肇事逃逸责任认定1、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2、交通肇事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的,属于交通肇事罪的情节加重犯。构成该情节加重犯,首先要求行为人的肇事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否则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只能作为定罪情节在确定其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时加以考虑。3、其次要求行为人明知自己已经发生交通肇事行为,如果对肇事不具有明知的,自然也不可能产生逃避法律追究的动机,也就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行为。

一、交通肇事逃逸的基本概念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112条,“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的行为。

从以上概念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成立的前提是发生了道路道路交通事故,即发生了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车辆在道路上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的发生原因很多,除了“过错和意外”之外,还有不可抗力、紧急避险、正当防卫、职务授权行为等。

紧急避险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害,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

职务行为是国家工作人员行使法律赋予的特殊权利的行为。

凡是由于紧急避险、正当防卫以及职务行为等原因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即使当事人离开现场也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2、交通肇事逃逸中,对于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害后果没有具体要求。当然,发生交通肇事逃逸的案件一般是后果比较严重的道路交通事故,一般造成比较严重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所以,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可以是刑事案件、也可以是行政治安性质的案件;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侦查主要是针对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交通逃逸案件;对于没有构成犯罪的逃逸案件,可以按照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都可以启动查缉预案。

3、交通肇事逃逸的主体是道路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主要是负主要责任的当事人。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主体并非一定是机动车驾驶人。乘坐人员也可构成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主体。另外从交通参与的方式来说,交通肇事逃逸的主要是驾驶人,但是也不排除行人发生逃逸的事故。

4、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客观表现是逃离了现场或者潜逃藏匿的行为;逃离现场包括驾车或弃车逃离。

交通肇事逃逸案的客观方面主要表现在肇事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客观上实施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逃离的方式有多种多样一是肇事者发觉自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迅速逃离现场;二是肇事者发觉发生事故走近察看并报了案但一想到事故后果严重自己责任较大而肇事路段十分偏僻无人发觉于是逃为上溜之大吉;三是有的肇事者十分胆大逃离现场后又折返回来混入人群察看现场情况;四是部分肇事者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后思想斗争激烈迫于舆论压力和政策攻心第二天清早前来投案自首;五是有的肇事人员将受害人送到医院后,借口逃离医院;这些方式客观上都实施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

对于发生交通事故后“潜逃藏匿的行为”也属于交通肇事逃逸新修订增加的内容,扩大了交通肇事逃逸的适用范围;除了在现场弃车或者驾车逃离行为以外;当事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至交通事故处理结束之前潜逃藏匿的,也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5、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主观方面,心里态度是为了逃避法律责任。如果是由于其他原因离开现场,并及时报案的,则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其他原因主要包括躲避受害人亲友的人身攻击、抢救伤员、自身受伤需要到医院救治等等。

二、道路交通肇事逃逸常见表现形式

在公安交通管理实践中,遇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驶车辆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驾车、无证驾驶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当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7、交通事故后,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的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的。

8、当事人在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过程中潜逃藏匿。

三、不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

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1、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其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

2、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3、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到医院后,确因筹措伤者医疗费用需暂时离开医院,经伤者或伤者家属同意,留下本人真实信息,并在商定时间内返回的。

4、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治等原因离开现场,未能及时报案的。

5、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驶离现场,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故发生的。

6、发生交通事故后,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可能受到人身伤害而被迫离开交通事故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本问题和回答均来自本站网友,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wangfa.cn/question/708

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