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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

如果有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
2022-03-08

如果有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

以我了解掌握的知识,当以上证据条件还不具备,同时又无扎实的间接证据证实他为凶手,这个罪还真定不了。

先讲个曾经发生过的真实案例:

那是个菜子花花金黄的季节。某乡镇粮站保管员夜半丢失了上万元收粮款。当时该案单位没报公安,而是检察院相关人员介入调查,结果,该粮站一年轻保管员自首,主动承认是他半夜起来解手时做的案。

按说此事就好解决了吧?有人主动承认是自己干的,检察院做为自办案件,按程序走就行了。可是,检察院仅办了个监视居住,把自认盗窃的年轻人安排在一宾馆调查讯问,后又将此案移交给了公安办。

接手后我们方明白,这个案还真不好办。

案情大致如下:

该粮站保管员下午从银行取出第二天收粮需要付出的收粮款,并将现款装进一个军用挎包里,刚回粮站遇老乡请客吃饭,便一起去了。酒足饭饱,该保管回寝室把装钱的包压头下倒身就睡了。

早上醒来,包不见了,钱没了!

市局保卫处与市检察院来人组织调查,中途冒出本站职工某某,主动承认是他当晚拿走了那个装有上万元收粮款的包。

他讲,当天凌晨左右,他起床解手,随手捡一石头顺墙划着向厕所走去,途经丢包人门口时,碰开了门,见他头枕挎包沉睡不醒,知道包里有钱,取走包,到厕所解了手,见墙边有一锄头,扛起就跑进块菜麻地,把钱装自己口袋里,把挎包顺手挖坑埋了。

钱有多少,票面多少,包内除钱外还有的物品,这一切与自首者交待的口供完全吻合。现场勘察,作案时,用石块划下的印痕也历历在目……

可是,怎么也找不到那把锄头,怎么也找不到交待埋包的地点,怎么也找不到那丢失的现钞……

那个粮站自认盗窃的年轻保管,带着办案人员跑遍了粮站附近以及周边的菜麻地,可就是没有他交待的埋包点。

他咬遍了自己的父母、亲戚,称把钱放在了他们家里,搜查证都开了一遍又一遍,可全是瞎扯蛋。

最要命的是,他始终坚持这包就是他拿了,只是记不清那钱,那包,究竟自己放在了哪。

据调查,此人绝对没有神经病。但不排除有心理疾病,从心理学上讲,有一种人,心理上潜藏有一种被外界关注,重视的渴望,为此不惜声名狼藉,自找罪受。

或许“自首”者就属有此心理疾病的人,但是,由于没有足以证实嫌疑人所供述的犯罪行为的证据所支持,这个案,尽管有嫌疑人的口供,以及相关间接证据支持,但仍然无法定案,当然也更不可能以他的口供来定罪。

综上所述,题主问:如果一个人杀了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目击证人,凶手本人也不认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会给他定罪吗?

回答当然是不会的。但这并不是说,没有直接证据肯定就定不了杀人凶手的罪。

诚然,对直接证据必须搞扎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是,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千万也不要忘记还有间接证据。

间接证据是与案件主要事实有关联的各种间接情况,只要把这些间接情况的各种情节联系起来,购成了一个证据体系,在实在无法取得直接证据时,如果间接证据确实,充分,一环扣一环,不脱节,足以排除其它的各种可能性,从而得出唯一的结论时――

这种情况下,对拒不认罪的杀人凶手也是可以定罪的。

2022-03-08

这种假设案例实际是刑事案件中很常见的问题,答案也非常简单,题中只是说没有直接证据,但没有说其它间接证据,而对于杀人等恶性犯罪,更是即使有确凿的间接证据也可以给予定罪的!



我不是法务人员,可能并不专业,但间接证据应该有很多种吧,比如案发时间需要有不在现场的证明,假如无法证明,则作为重要证据之一。

还有与死者的矛盾关系,因为极少有无故杀人者,大多都有一定矛盾冲突,所以查找与死者和杀人者是否有仇怨,也是分析死者被杀原因的假设分析。

对于只有间接证据的,需要对多种间接证据联系起来进行综合分析,只有整体合乎逻辑推理才可让罪犯没有话说!

不过法律对于确实无法用铁证证明的,即使间接证据都比较牵强,罪犯又死不认罪,确实不能直接给予定罪,正所谓“疑罪从无”,法律也在尽力避免错抓错杀等冤假错案的发生。

正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有罪之人即使侥幸苟活于世,相信也是整天提心吊胆,法理可能无法将其定罪,可天理难容,迟早都会报应临身的,只是早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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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间接证据也可以定罪的,这很常见。

种种迹象表明,吴谢宇弒母案就是靠间接证据定案的。

例如,如果有如下间接证据,个人觉得可以追究凶手的刑事责任了。

假设凶手与死者是夫妻关系。

1.小区的电梯监控拍到凶手与死者一边激烈争吵,一边进入房子。

2.凶手与死者的聊天记录死者有婚外情。

3.凶手有网购凶器的记录,并且在家里找到凶器的包装。

4.邻居听到死者减救命的声音,便过来想看看是怎么回事,刚好看到凶手血淋淋拿着凶器从家里冲岀来,逃跑。

5.公安机关找到了凶手的血衣,经过DNA检测,是死者的血迹。

6.公安机关经过尸检,在死者的几个指甲里找到血迹,经过DNA检测,是凶手的血迹。发现死者的伤㡾与邻居所看到的凶器所造成伤痕一致。

单个的间接证据,不能认定构成犯罪;但一糸列的间接证据,有机组合起来组成证据链条的,也是可以认定构成犯罪的。

直接证据是指能够单独直接说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比如直接拍到凶手的脸和杀人过程的监控视频,或者当事人供述和证人证言。

间接证据是指不能单独直接说明案件事实,需要与其他证据结合才能说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比如凶杀现场发现的血迹、脚印、指纹,或者凶器等等,这些东西单独拿出来都不能证明全部案件事实,只有合在一块形成证据链才能定罪。

事实上,无论中外,绝大部分恶性刑事案件都是靠间接证据定罪,以直接证据定罪的很少,因为直接证据很难取得也不可靠。在视频监控普及之前,几乎所有的刑事案件的直接证据都只有当事人的供述和证人证言,这种直接证据用来定罪的效果大家都知道的,很容易造成刑讯逼供。

所以刑事案件基本上都要依靠充分的间接证据定罪。

例如:

1、现场有录像,只录到杀人过程和凶手身材和所穿衣物,但没有录到凶手的脸。犯罪嫌疑人和录像中凶手身材一致。

2、现场提取了死者血液,取得DNA。犯罪嫌疑人家里找到了一件衣服,和录像里衣物一致,衣服上有血迹,DNA和死者一致。

3、犯罪嫌疑人鞋底有凶杀现场的泥土和血迹。

4、有其他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确实在凶杀案发生的时间到过现场,比如看见犯罪嫌疑人的证人的证言、拍到犯罪嫌疑人脸和车牌的道路监控视频等等。

5、犯罪嫌疑人没有不在场证明,无法合理解释前往凶杀现场的原因和所做的事,或面对警方的询问有意撒谎。

6、通过走访和监控,除了犯罪嫌疑人和死者之外没有其他人到过现场。

7、犯罪嫌疑人与死者有矛盾,存在作案动机。

上边这些间接证据可以形成完整证据链,足以认定犯罪嫌疑人杀人的事实存在。

当然,只要是间接证据形成的证据链,肯定会有漏洞,比如上边的案件,可能出现凶手与犯罪嫌疑人身材一致,凶手逃过监控潜入现场杀人后将衣物鞋子交给犯罪嫌疑人穿上,然后犯罪嫌疑人主动顶罪。但发生这种情况的可能性非常小,刑事案件只要达到99%的盖然性就足以定罪了,毕竟警察和法官也不是神,不可能穿越时空回到现场,只能依靠技术手段搜集证据还原事实,而技术手段不可能做到完全准确,就算是DNA检测的准确率也只能是99.99%而不是100%,还是有一定几率出错的。

无论如何,警方都不能依靠刑讯逼供来定罪,只能依靠客观证据定罪。刑讯逼供造成的冤案的主要特点就是定罪主要靠供述而非靠严谨的证据,只要细究一下基本上证据都是有问题的。

2022-03-08

依据目前的刑事政策,疑罪从无。

在所有的刑事判决书中,都有这样一段话: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指向凶手,那么确认他犯罪的事实是不确定的,因此,法官如果敢以不确定的事实判决,自己本身是要冒很大风险的。

年前办理过一个刑事案件,当事人因为在一家金融公司上班而被警方全员带到看守所,拘留到近30天后办理了取保候审,由于这个员工本身就是上班,对公司的事情也不了解,既不是主管也不是经理,只是一名业务员,入职的时间也不久。


从看守所走出来后,案件就就进入了检察院阶段,经过两次退侦后,检察院最终做出了不起诉决定,这就是证据不足不起诉,当然相比杀人案件来讲,这也许微乎其微,甚至社会危害性也非常低,但是,如果证据不足,检察院自己就不会公诉到法院了。

一个杀人案,当警方已经确定到这个人时候,说明警方认为这个人犯罪的可能性会很大,会想法设法逼着这个嫌疑人说出来,这就是为什么前些年在一些地区在出现故意杀人案件后,警方锁定了嫌疑人套取了口供,最后发现是冤案。


如果一个人真的做了,别想着在警方的讯问下能够逃过去。

以前有一个铁笼沉尸案,把被害人放入铁笼,推下深度上百米的湖中,都能够打捞出来,何况一把刀子呢?

刀子即便找不到,所有的客观证据都指向犯罪嫌疑人,即便采取了沉默对抗,最终也是于事无补的。

凶器和人证,是认定自杀和他杀的重要证据,如果缺失,将很难定罪。

我们不说谋杀,只说自杀。英国的苏格兰场,接到了一个沙俄时期老军官的报案,说某年某月某日,有人要杀他。于是苏格兰场的警察,在这位老军官的住宅附近,布置了警戒。到了那一天的晚上,警戒的警察听到了一声枪声,破门而入后,发现老人倒在血泊中,已经中弹死亡,子弹是从太阳穴射入的。

苏格兰场的警察开始破案,可在封闭严密的住宅中,却没有发现枪支,也就是凶器。若是如此,就要否定自杀,判定谋杀。保险公司就要赔付巨大的保险费用。无奈之下,苏格兰场找到了大侦探福尔摩斯。经过福尔摩斯现场勘查,发现老人伤口有焦痕,说明当时枪口离老人头部距离不超过50公分。在房屋门窗一切完好,又没有外人进入的情况下,这种情况应该判断为自杀,但却没有凶器。最后只能以他杀定案。老军官的女儿,得到了一大笔赔偿款。

其实这个案子福尔摩斯是给破了的,只是考虑老人爱女心切,没有通报苏格兰场而已。想知道结果的,可以看一看,福尔摩斯探案集。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真正的杀人狂徒是没有好结果的,不信的话你可以看一看“白银连环“谋杀案凶手“高承勇“的结局。

2022-03-08

我的答案是:可以定罪,即使凶手本人拒不认罪。下面我们通过定罪量刑的证据标准来阐述这个问题。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证据。通过这个案件的分析,我们来了解一下证据的种类,证据包括:

  • 物证,物证主要是以物质的特性起证明作用,比如一个人杀了人,被害人尸体、凶器等属于物证。
  • 书证,以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属于书证,比如被害人的所书的与案件有关信件、文字、符号、图画等。
  • 证人证言,自己所知道的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向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比如看到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一起离开,一起乘车等情形。
  • 被害人陈述,此案件中被害人已死亡。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侦查人员让犯罪嫌疑人陈述有罪的事实或无罪的辩解,然后根据其陈述,向犯罪嫌疑人提出问题,从中发现问题。
  • 鉴定意见,公安机关为了查明案情,指派或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案件中的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的一种侦查活动,具体到此案件中,可以对与案件有关的物品、文件、痕迹、人身、尸体进行鉴定。
  • 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勘验的检查对象是现场,物品和尸体。检查的对象是活人的身体,必要时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 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视听资料以其储存的信息来证明案件事实。具体到此案,可以以案发现场为中心,详细调取周边的监控记录,分析犯罪嫌疑人的轨迹等活动。

我们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所以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请关注我的头条号“律法学道”)

2022-03-08

没有人证,没有物证,也没有间接的证据,是不能定罪的,绝对不能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我们的国家对刑事犯罪的定罪量刑都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重证据。

我们应该对每一起案件的证据要搞详细,证据要确实充分,都要有人证物证。每一起案件,都要重证据。不能搞逼供信。

过去有很多的刑事案件,搞逼供信造成了许多的冤假错案,给被冤枉的当事人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同时也放纵了犯罪,使真正的罪犯逍遥法外。

如今已经进入现代社会了, 人民警察的侦查破案已经用上了现代化的先进设备,破案率有了极大的提高,为了人民的安居乐业,人民警察日夜的坚守在维护社会治安的第一线。

要想人不知,除非已莫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我们要警告那些罪犯赶紧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2022-03-08

这个问题你问得矛盾了,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凶器,人证物证都没有,你怎么定罪。如果你随地大小便,没有谁看见,我问你,你被罚款了吗

2022-03-08

你好,就你所说的情况而言,是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其具有犯罪行为。其他证据只能作为间接证据,这种情况是很难给犯罪嫌疑人定罪量刑的。关注我,如有疑问请私信留言

2022-03-08

这种情况只在电视里存在。

真实情况如下:

如果你要杀一个人,并且湮灭证据,那么你一定会做很多的前期谋划,你的言行会在很长时间内不正常,这询问你周围的人就能得到证明。

而且你准备的时间越长,你泄漏的蛛丝马迹就越多,你就越会被抓住。

如果你是突发争执,失手杀人,然后逃离,你的心态会在短期内失态,大概一周内吧。这段时间被抓你几乎就是竹筒倒豆子,言无不尽。

除非你逃离一两年,才能把这事从心态上平复。

总之,如果你想像特工一样,杀了人就脱身,没有几次杀人经验是做不到的。

实际中,只要你能一口咬定没杀人,而且能至少3次大致的说明你当时确实不在现场,几乎不会送你去法院,侦查里就是3-5次重复提审你,而且是在你精神特别疲惫的时候,这时你连编谎话的能力都不会有。

能做到这点的也只有特工,普通人也只有一些当官的,见过大场面的人才有这种定力。

还有一个就是证据链,当你没有不在场证明,又与死者有矛盾,录口供时还对相同问题有不同回答,再随便找得到你的一件与死亡有关的证物,就构成证据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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