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问题详情

如何看待那些涉及侵权但有很多人用的影视app?

如何看待那些涉及侵权但有很多人用的影视app?
2020-09-10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提出的问题,随着5G数字科技的到来,几乎人人都可以看上各式各样的影视剧,在这个流量为王的年代,大量的需求产生了巨大的利益。而那些涉及侵权却很多人用的影视App,我觉得应该从下面几个方面来说。

  • 首先:为什么很多人不看正规的影视App?第一,没有最新的大片或者电视剧以及国外的一些优质影视剧。很多能看的影视剧已经是出来很久了,用户无法第一时间观看而且也不愿意等,或者干脆去电影院。类如腾讯视频,优酷爱奇艺等等。第二,这些正规影视APP采用会员制,就是很多影视剧需要会员或者付费才可以观看。第三,电视剧更新慢,追剧的人有时不愿意等待。

  • 其次:网络发达,科技先进,资源渠道广,很多侵权的影视APP可以做到这些正规影视APP所不能做到的。比如可以看最新的影视大片,哪怕电影还没有下架,就算电影是TC版本的,用户可以先一睹为快。不需要会员,所有电影免费,更新快。下载方便,手机一样可以。所以很多人会选择这类型的影视APP。

  • 但是我不建议去看这种侵权的影视APP,这类型的为了躲避打击,往往做的很隐藏,还有就是这种影视APP植入很多非法广告。在注册的时候可能会泄露直接的隐私甚至有可能引起手机电脑中毒。
  •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2020-09-10

解读娱乐热点,分享精彩影视。

大家好!我是峰哥娱乐。

很高兴来回答这个问题。

现如今,随着影视版权意识的加强,人们不可能再像以前一样随意免费去找电影了看了。老的影视作品也纷纷打着保护版权的的旗号,开始了付费播放模式。热别是最近一俩年影视大片版权几乎被腾讯、爱奇艺、优酷瓜分殆尽,想想这些平台动辄200左右的年费,我们普通人想想都有些肝颤!

这个时候,手机上一些小的免费影视APP出现了,一下子解决了不少普通人的看片需求。当然,从理性的角度来说,这些影视APP或多或少的都存在侵权行为。

那么该如何看待这些问题呢?我来说说我的看法:

1.从法律角度来看,近些年国家有意规范了版权市场,这样可以有效保护版权所有方的合法权利,也是我国现代精神文明建设的进步体现。

从这点我们都该遵守国家的规定,通过正当合法的视频平台来观看有版权的影视作品。

2.从市场的角度来看,存在即合理,这些免费看影视的APP,正是因为迎合了普通大众的看片需求,才能受到大家的欢迎。

说了这两点,有些观众会说我,不是废话吗?好的坏的都让我说了。下面我针对上面的两个问题,来说说我的分析:

大多数普通人为什么不愿到版权平台看影视剧?

1.高昂的会员费用。

我们大家都知道,虽然正版影视播放平台,不办会员一样可以看,但免费的影视作品不是一些过时的老片子,就是一些没什么存在感的小成本制作。

还有一点,你必须忍受片头的广告播放,这个每集都有1-3分钟。

说说会费,现在代表性的三个平台都在200元/年上下,看着不多,现在工作之外,真正有空看付费影视的时间真心不多,就像我前几年办了3个月爱奇艺会员,一共看了2.3部电影,真心觉得不值!

当然,我不是抗拒付费版权播放,但价格是不是有点虚高,我认为一年花个50元左右看看电影大众才可以接受。毕竟我们是人口大国,你定价照着外国来肯定不行的。

2.各平台之间不互通。

这正是个大问题,即便你认痛花钱在某一平台办了会员,你会发现还是不行,好的片子一上市就被几个平台独播了,不是独播的那个平台,你一样没法看,什么办三个会员?

你们有矿啊,每年花600+看影视剧。

各平台间的互通是个大问题,强烈建议国家拿出一个统一的方案来解决这个重复缴费观看版权影视剧的难题!

最后,我来总结一下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那些免费播放影视剧的APP虽然用着方便,但确实侵权,这不可否认。人们不是不想按照国家法规,到正规平台付费观看影视剧,但高昂的会员费用和播放平台之间的独立性让人望而却步!

建议国家是不是可以出一个类似于原来“一网通”的观看通行证,公民每年交50元左右,可以在网上随意观看正规版权影视片。而各个播放平台按影视作品的实际播放数量参与分红,我想在大数据时代,这样办也不会太难。这样做也就几乎没有了影视APP的存在空间,人们也解决了看片难的问题,一举两得

大家怎么看我的提议!喜欢的点赞支持下,或者在留言区留下你的观点,我们互相交流!

2020-09-10

感谢问题邀请。

首先给出个人意见:侵权APP存在很大的文创版权问题,虽然资源量比较充足,但毕竟存在法律问题,个人不建议继续使用。

之所以很多人喜欢用这类APP,可能主要看中以下三点便利:

1、免费点播:通常我们大家在追剧或者搜剧的过程中,都喜欢根据个人时间以及对剧情的喜好度来决定对聚集的观看进度进行选择,但是以版权和创作者角度来说,作品是存在价值的,毕竟有资方和创作者的付出,这就顺理成章的进行平台点播,往往会免费开放前几集,在之后的剧集中进行独立收费或者平台会员权限,这对于想追更的剧友就设立了一个先决门槛,当然,有人会认同并尊重这个付费形式进行续更,不过大多数人还是愿意去搜免费资源。这里说一个心理题外猜想:过去会员制可能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还是不乐意甚至没资金去开通的,现阶段相信大多数人为喜欢的剧集还是愿意且有能力去负担资金的,不过通常网络上会出现免费资源,这就产生了人性心理,付费用户会感觉他人免费观看而认为自己付费亏了,那久而久之会产生多数付费用户转向侵权影视APP,这也算是此类APP最大的引流吸睛点了!

比较常见的几个正版影视APP

2、内容集中:我们现阶段最大的影视平台无非也就那几家,当然内容资源也被这几家以独播或者分流的形式去瓜分了,这就导致可能追三部电视剧或者三部电影会产生在不同三个平台,这极大的影响了用户的内容搜索进程,俗话就是很麻烦。现阶段有很多侵权的APP都对热播或者新更影视内容做了集中资源汇总,这就极大的方便了观影群众,多数内容完全可以在同一APP中搜到。这也是侵权APP得天独厚的优势!(毕竟不用考虑版权的问题,什么火上传什么)

3、隐性暴利的支持:有人就问了,这类APP资源免费,内容集中,更新快,甚至分类明确,那它这么做图什么。这就要看这类APP的幕后运作动力了,和网络热点通病,以内容优势去获取大基数的点播和流量群体,以广告分红和第三方插件为养料,再加上获取用户的隐私授权等等,这就形成了一个天然APP营养圈,也是让一波又一波的此类APP诞生的原因,毕竟注册这样的APP并不麻烦,如果司法部门介入,也能很快变现抽身。这就是侵权APP的本来面目!

综上,个人认为,如果影视内容创作方可以加强内容管控,防止内容隐性流出,平台方能合理的稳定在资费上的波动,文创版权部门能加深对侵权打击力度,那对于好的内容,对于观影群众喜闻乐见的影视作品,受众自然乐意去合法点播,毕竟在群众内心自己喜欢的东西也应该赋予其本身该有的价值,你们觉得呢?

以上仅为个人看法,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20-09-10

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引发了手机App热潮,各类App层出不穷,覆盖了人们衣、食、住、行等方方面面。由于移动应用横跨多个领域,传统商标保护在面对迅猛发展的科学技术时暴露出了越来越多的问题,各种侵权案件覆盖各行各业。在传统互联网领域,我们更常见的是淘宝式的侵权,然而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冲击,我们的App也面临着各种各样的侵权风险,那么淘宝式侵权及App侵权究竟有哪些变化呢?

一、APP知识产权侵权类型

传统的知识产权保护在面对众多的互联网App暴露出了各种各样的问题,而互联网监督机制的缺失也使得这些问题雪上加霜,那么相较于淘宝知识产权侵权,移动互联网侵权形式又有哪些不同呢?

1.商标侵权

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具有承载生产经营者商誉的功能,能为企业及其经营者创造巨额财富,其本质是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识别性标志,然而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侵权问题,

2.著作权侵权

著作权侵权是指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又无法律上的依据,使用他人作品或者行使著作权专用权的行为,其侵权形式具有多样性,如淘宝上的销售盗版软件、音像制品、书籍等或者未经授权使用美术作品、动画形象及衍生制品等,而App中将美术作品作为icon,将书籍、影视作品名称等作为App名称或者未经授权将电子书籍加入到App中销售,亦或者复制他人App代码即侵犯软件著作权等。

3.专利权侵权

专利权侵权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对依法受保护的有效专利实施了违法行为,如淘宝上生产销售侵犯他人外观设计专利或者技术特征点全面覆盖他人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产品,涉及APP专利侵权,可分为发明专利侵权和外观设计侵权,由于专利侵权涉及后台技术分析等专业知识,此处我们暂不讨论App专利侵权问题。

4.其他侵权类型

除上述常见侵权类型外,还有很多其他侵权类型,淘宝上如冒充代理名义虚假宣传销售,随意使用他人肖像权进行宣传销售(尤其是明星),或者其他恶意诋毁竞争对手等行为,而App中则是将他人商号或者名人名称作为App名称进行宣传使用,或者应用商店由于未履行注意义务而对涉案作品构成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害等等。

总而言之,随着技术的发展,在知识产权领域的相关法律问题也接踵而至。商标抢注、“搭便车”及“傍名牌”等现象层出不穷,侵权的表现形式也从原来的单一化、简单化逐渐呈现为多样化、复杂化的态势,这些都警示相关企业应该重视其知识产权的保护。

二、移动互联网App侵权如何定性

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看出淘宝侵权和App侵权类型的不同之处,由于淘宝侵权相对来说更容易理解,其通常表现在产品上,我们可以通过实物来判断是否侵权,那么App侵权究竟该如何去定性呢?

App侵权应该首先考虑App自身性质,以“滴滴打车”案为例,滴滴打车究竟是软件还是提供运输服务呢?

杭州妙影公司将“嘀嘀”注册在了第9类软件应用上,而小桔公司将“嘀嘀打车”注册在了第39类运输服务上,杭州妙影公司认为小桔公司提供的是软件,而小桔公司认为自己提供的是交通运输服务,在杭州妙影诉北京小桔的商标侵权诉讼中,双方最终以达成庭前和解结束。从这个案例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出,App因为其特殊性,使得传统的商标保护策略出现弊端,在过去,一款产品可能只需要在一个关键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申请注册商标即可,但现如今却需要同时申请多个类别才能获得更为全面的保护。

一款App软件的类别确定应考虑其本身提供的内容或者服务,如优酷视频App提供视频播放服务、淘宝App提供购物服务、TUTORABC提供英语教育服务、微信App提供社交服务等,其所提供的内容或者服务通常决定了其在商标分类表中的位置,这是由App能满足购买应用服务的消费者的何种实际需求来决定的。但值得注意的是,与传统服务领域不同,App服务的体验仍要基于App软件作为载体才能实现,因此App涉及的类别既横跨手机应用软件与软件更新,又与其提供服务的类别相对应。基于以上观点,我们判断App是否侵权时应从多个角度考虑,针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是由于App的特殊性所决定的,切不可一概而论。

三、App Store维权现状

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看出淘宝侵权和App侵权的不同之处以及App侵权应如何定性,那么App应用商店的现状究竟如何呢?以App Store为例,当我们去下载应用或者游戏的时候,却可以发现名字相近的应用都有好多,比如光是捕鱼或者消除游戏,就可能会有几十个候选项,而每一个评分都很高,甚至很多官方应用都淹没在山寨App海洋中,面对这么多的App,一旦选错了,可能就会有一笔下载费用产生……而除游戏之外,其他类型的应用也纷纷逃脱不了被山寨的命运,谁的热度高,谁最火,谁就是下一个被模仿的对象……

为什么会是这样的结果呢?APP软件商店的终端,也就是应用商店运营商,之所以对山寨和抄袭不予以制止,就在于无论制止与否,其利益都不会受影响,起码是短期内不会有影响,毕竟无论下载哪一版本的同质化应用,软件商店的运营商都能够收到费用。

四、小结

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能为企业及其经营者创造巨额财富,具有承载生产经营者商誉的功能,品牌知名度的高低,直接体现其对市场的影响力。然而,面对App这一新兴事务,传统的商标法律制度却时刻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呢?笔者认为,各个App应用商店缺乏行之有效的制约机制才是诱发抄袭成风的关键所在。

由于淘宝侵权更多的是实物产品,工商、海关甚至网络知识产权平台都是打击侵权产品的有力措施,而App则通常只能依靠应用商店的规则来维权。虽然苹果在官方网站上《条款与条件》中对知识产权问题作出了规定,但是这种告知性质的规定并没有起到打击App侵权的作用,而若是直接提起诉讼,取证难以及金钱、时间成本又使得企业望而却步。因此我们呼吁官方机构能够针对App的特点出台新的机制,以适应互联网时代的不断发展,但在新的机制出台之前,我们应当更积极的自我维权,适时监测任何对自己商标的不法或者不利行为,一旦发现,可以首先考虑选择更加经济并且节约时间的方式维权,比如直接向应用商店发起投诉,尤其时间对于App开发者来说至关重要,若投诉遇到障碍且侵权行为较严重,再考虑以诉讼方式进行维权也不迟,总之企业经营者应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以免为他人做嫁衣。

2020-09-10

侵权被处罚会很严重的。

包括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非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罚款,没收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对于已给予行政处罚的侵权行为,权利人还可以追究侵权人的民事责任。

提及影视剧,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影视剧在进行播放的时候,是需要向拥有著作权的人进行购买版权以后才可以的。如果没有对影视剧的版权进行购买,是无权进行播放和使用的。所以说在日常生活当中,大家可能也听到过因为影视版权问题而引发的一些纠纷,下面小编将针对影视版权纠纷的处罚方式有哪些为大家做出介绍。

一、版权侵权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给予行政处罚的侵权行为:

(1)向公众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著作权人的软件;

(2)复制或者部分复制著作权人的软件;

(3)故意删除或者改变软件权利管理电子信息;

(4)故意避开或者破坏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软件著作权而采取的技术措施;

(5)转让或许可他人行使著作权人的软件著作权。

二、影视版权纠纷的处罚方式有哪些?

行政处罚的方式主要包括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非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罚款,没收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

对于已给予行政处罚的侵权行为,权利人还可以追究侵权人的民事责任。

目前,除国家版权局外,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都设立了版权局,部分地市也设立了版权局。国家版权局负责处理重大侵权案件,各地方版权局负责处理其他侵权案件。

另外,实施著作权侵权行为情节严重,后果恶劣的,可能受到刑事处罚。

以营利为目的,有特定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侵犯他人著作权、专有出版权的文字作品、音乐、电视、电视、录像、计算机软件、图书及其他作品以及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在处理影视版权纠纷的时候,有些情况下会进行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主要方式有勒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非法所得。并且如果给当事人造成了一定的严重后果,致使当事人严重受损的话,还可能会受到刑事处罚。同时当事人还可以追求侵权人的民事责任,可以看出侵犯他人影视版权的话,造成的后果还是比较严重的。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信部等四部门12月30日联合印发《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认定方法》(简称《方法》)。《方法》明确了哪些行为分别可被认定为“未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未明示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未经用户同意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违反必要原则,收集与其提供的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等。

  2017年6月1日起施行的《网络安全法》和2018年5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都对包括App在内的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做出了相应规范,但从落实情况看不太理想。比如几天前,App专项治理工作组发布的通告显示,在近期评估中发现57款App存在收集使用个人信息问题,4款App未完成整改。公安部、工信部也披露了相关问题。

  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侵害了用户多种权益。要规范App行为、保障用户权益,必须在现有法律和国家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制度措施。有关部门此次发布《方法》,旨在落实《网络安全法》等法律中有关个人信息条款:其一,便于监管者准确认定违法行为;其二,督促App运营者自律;其三,引导舆论和用户监督App。

  此前,由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过于宽泛,客观上让一些侵权App有了可乘之机。比如法律规定“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但认定违反该原则缺乏细则安排。《方法》明确6种行为违反必要原则,有望堵上某些App侵权、狡辩的漏洞。再如法律规定“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某些App会利用法律表述模糊打“擦边球”,《方法》明确4种行为可被认定为“未公开收集使用规则”。

  也就是说,针对App运营者利用法律原则性规定打“擦边球”的各种行为,《方法》及时堵上了漏洞。尤其是多处涉及细节的制度设计值得肯定,如有关收集使用规则的内容晦涩难懂、冗长繁琐,用户难以理解,可被认定为“未明示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这是人性化考虑,既便于用户准确理解,又能防止运营商利用专业术语利己。

  《方法》压缩了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空间,便于监管者执法,也便于用户监督。不过,由于互联网发展迅速,一些环节情况复杂,某些App运营商为了私利,不排除会针对《方法》拿出对策。只有让《方法》始终能跟上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发展,才能对违规者形成有效约束。

  为进一步堵上App违法侵权漏洞,除了落实《方法》外,还应考虑把《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从推荐性国标升级为强制性国标。对于推荐性国标,App运营商可以执行,也可以不执行,而由于个人信息安全涉及公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推荐性国标升级为强制性国标,有利于倒逼运营商严格执行,继而最大化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从今年有关部委专项整治情况看,不少App在自查自纠阶段、监督检查阶段并不主动整改,应视具体情况,依法处以下架、罚款乃至追究刑责。归根到底,要严格依法处罚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App运营商,以提升法律惩戒力、威慑力;要让法律成为个人信息安全最强大“保护伞”,成为悬在App运营商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事实上,在过去的两年里,很多人在他们的生活中看到了这个项目。他们通过威信朋友、社区等多种渠道发表了“免费赠送XXX朋友增援,全网VIP电影会员”的新闻。尤其是需要为伟业、游客、在线项目吸粉、分食的人。也有直接在网上出售春节卡或前网络VIP电影人的月票卡赚钱。但是,您必须下载自己发送的视频应用程序,然后注册并登录到该应用程序。通常,您会发现这些应用程序拥有一些主要视频平台的资源,如acure、tencet视频、youcul视频等。

只要输入他们发给你或卖给你的视频会员卡(通常是由数字和字母组成的激活码)。然后你可以看到VIP视频作品,它可以成为app的会员,所有平台都需要充电并逐个激活(例如,Tencent需要激活Tencent视频成员,aiqi需要激活aiqi成员等)。)免费观看。但不是所有人都知道完整的逻辑。

今天,我作为一名老司机,他很久以前亲自将完全对这个应用程序(只是练习和测试,任何宣传和商业用途的任何东西,原因将在后面说明)给予所有人完整的“真实的详细说明”。首先,这些应用程序能够在整个web视频平台上查看VIP视频的原因是应用程序连接到实现核心功能的端口-视频分析界面。这个界面是从哪里来的?实际上,界面非常多种多样,包括收费和免费。通过应用程序可以在线分析和查看任何电影或电视节目。你只需将这种界面对接在你的应用程序上。关于构建这些APP源代码,不知道程序代码的小伙伴可能做不到,但这并不重要。即使没有通过应用程序,也可以直接在浏览器或某些视频分析网站上搜索电影源,在线查看。第二,该应用程序通常设置7天体验卡、月卡、季度卡、半卡、年度卡卡、永久卡等不同的会员权限。

人们通常打着一年免费会员的旗号,把某人当作好朋友,或查询某个公开号码,获得年度卡免费会员资格。但是卖东西赚钱的人通常以很低的价格卖给很多人,例如每年9.9元。这里提到的一点是,他们通常不是应用程序的真正所有者,但应用程序具有代理或合作伙伴的功能。他们中的大多数有app(399/599/799等其他价格,根据app所有者设定的代理价格),可以无限制地收到会员卡,赠送或销售。

因为强大的功能或低廉的价格,受到了很多人的欢迎。因此,这个应用程序被需要排液的人称为粉末吸收神,被想赚钱的人称为纯利润信奉者。但是,似乎大家都注意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但是它经常在我的脑海里闪现,没有深入。这是版权问题。互联网发展了那么多年,内容版权一直是个大问题,在实际业务中总是难以消除。这也是许多在线和离线内容侵权者在做的事情,如盗版、处理、模仿和剽窃。因此,虽然对这些项目的运营者更了解,但为什么他们仍然这样做?原因只有一个。侵权费用低,但其赔偿只能令人羡慕。冒险并不奇怪。但是今天,这是详细的解释,但它甚至更为人所知。

第一次公开这个应用程序的时候,showby说:“:从以前开始直接处理这种应用程序。我没有宣传或商业原因,只练习了相关的建筑过程和技术研究。”每个人都热衷于网络,或者更热衷于网络项目,或者想从中赚很多钱,这也是好事。但是我们在实际业务中必须像我们做的那样,对黑白事物有一定的认知能力。更重要的是,我们必须理解法律,理解法律,遵守法律。这是人做事的正确方法。这可以说是一种提醒,但也可以理解为对充当这种应用程序宣传代理的朋友的警告。

这不仅是为了帮助别人违反法规和法律,而且这样的应用程序经常有很多你看不到的程序。安全系数是可以想象的。更有可能的是,如果这样的应用程序被检查或起诉,或者老板卖了很多钱,计划逃跑,那么:应用程序所有者关闭服务器并中断运行的可能性只有一个。因此,可以清楚地看到,这是轻轻剪裁的小韭菜。如果你想渗入网络圈,我希望你不要踩到这个坑。今天的分享,迄今为止,还没有人真正从圆圈里带到桌面上。不能问,也不能说。我不知道我的行动会不会受到攻击。如果你认为它对你有用,请支持作者

你好,很高兴能回答这个问题。


首先,我要表达我的观点,非正规且侵权的App最好不要用。原因不只是仅限于它涉嫌侵权,同时还会涉及到安全问题,广告插入就不用说了;同时有的App还会非法收集个人隐私,用于不法用途;有的App还会有后门,窃取你手机里的个人信息。


其次,我们来分析下为什么那么多人会明知道这些App非正规,但还是要使用呢?

很多人说,“存在即合理”。

我个人认为,这句话不算错,但不全面。基于本次所讨论的涉及侵权的App,即使它合乎大众情理,但是它不合法。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相比过去已经越来越严,而且可以预见未来只会越来越严。

从个人的角度来说,也许有人会认为反正法律打击也打不到我头上,我不会付出什么代价。但是从大局考虑,只要有人看、有人用,就会有越来越多的类似的App冒出来,千方百计的绕过审查,提供设计侵权的内容。为了净化我国的视频领域的大环境,还是请大家尽量不要用这类App。


最后,我想说下这个“存在即合理”的理。既然那么多人用,说明有市场。那些正规大厂的App怎么能视而不见呢?在合法的前提下,为什么不弥补这个短板呢?中国是个巨大的市场,我相信谁都不会轻言放弃。中国有那么多用户,在合理收费的前提下,我相信绝大多数人是能接受的。千万不要想着赚取暴利,合理的利润就足够能使我们的大环境在良性循环下健康发展!


以上是个人拙见,请参考!

2020-09-10

个人认为,如果影视内容创作方可以加强内容管控,防止内容隐性流出,平台方能合理的稳定在资费上的波动,文创版权部门能加深对侵权打击力度,那对于好的内容,对于观影群众喜闻乐见的影视作品,受众自然乐意去合法点播,毕竟在群众内心自己喜欢的东西也应该赋予其本身该有的价值,你们觉得呢?

事实上,在过去的两年里,很多人在他们的生活中看到了这个项目。他们通过威信朋友、社区等多种渠道发表了“免费赠送XXX朋友增援,全网VIP电影会员”的新闻。尤其是需要为伟业、游客、在线项目吸粉、分食的人。也有直接在网上出售春节卡或前网络VIP电影人的月票卡赚钱。但是,您必须下载自己发送的视频应用程序,然后注册并登录到该应用程序。通常,您会发现这些应用程序拥有一些主要视频平台的资源,如acure、tencet视频、youcul视频等。

只要输入他们发给你或卖给你的视频会员卡(通常是由数字和字母组成的激活码)。然后你可以看到VIP视频作品,它可以成为app的会员,所有平台都需要充电并逐个激活(例如,Tencent需要激活Tencent视频成员,aiqi需要激活aiqi成员等)。)免费观看。但不是所有人都知道完整的逻辑。

首先,涉案图片集几乎全部为原有剧集已有的表达,或者说,虽改变了表现形式,但具体表达内容并未发生实质性变化,其使用目的是迎合用户在短时间内获悉剧

情、主要画面内容的需求,已远远超出以评论为目的适当引用必要性的限度。

其次,涉案图片集实质呈现了整部剧集的具体表达,公众可通过浏览上述图片集快捷地获悉涉案剧集的关键画面、主要情节,提供图片集的行为对涉案剧集起到了实质性替代作用,影响了作品的正常使用。

最后,涉案图片集提供的主要功能并非向公众提供保留剧情悬念的推介、宣传信息,而是涵盖了涉案剧集的主要剧情和关键画面,在一般情况下,难以起到激发观众进一步观影兴趣的作用,不具备符合权利人利益需求的宣传效果,损害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侵权确实不好,但是也反映出来一些问题,你该想一想为什么那么多人用。想通了这个问题也就没那么多事了。

2020-09-10

涉及权益保护方面的问题,每个单位都有自己的法务来处理,当然对于一些不温不火的影视剧来说,版权一般不会看的太重,因为影视本身就受欢迎,如果在投入大量的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去管理,得不偿失,当然也不排除一些目光短浅或者有专门的维权团队的公司。如果这部影视剧在某个时间火起来后,那你就要注意了,毕竟命运掌握在人家手里,随时可以搞你,也倡议:坚持正版,反对盗版;

本问题和回答均来自本站网友,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wangfa.cn/question/4850

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