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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户名不是我的,借给别人骑了出了事故我承担不承担责任

家里的摩托车是从别人手上买的二手的,由于卖家无法提供手续所以过不了户,只写了一份买卖协议和证明其车是合法途径得到承诺书。现在这两摩托车别人打算买,由于自己不骑,所以别人就先骑着,催着让想买的人签署协议他也没有签署,还有一部分钱没给完,现在这钱也没打算要了,只是车辆出了事故和我有没有关系。
赵小波 - 执业证号:11101200010332849
2020-02-03
这种情况你不用担心,如果出现交通事故和你没有关系。卖出时车辆在正常状态,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原车主不用承担责任,卖车时车辆发生改装或者组装的车辆,原车主需要承担责任。但是现在的问题是车辆户名不在你名下,如果需要承担责任也是卖给你车的车主承担责任,你不需要承担。

具体规定如下: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一条 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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