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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老赖”偷偷将300万元转至儿子名下获刑一年,你怎么看?

长沙“老赖”偷偷将300万元转至儿子名下获刑一年,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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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8

老赖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无论古今,还是中外,走遍天下都是这个理。我们反对高利贷,反对暴力催收,同样也反对有钱不还的“老赖”。“老赖”真是一种形象的称呼,欠人钱财却赖着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打开最高人民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系统”,这样的人和单位是大有人在,这已经成为当今经济社会的一种痼疾,严重影响着社会的和谐稳定。

骗子

真是想不通,这些人为什么有钱也不愿意还钱?如果这样,这种行为跟坑蒙拐骗有什么区别?我听过最没有三观、最没有下限的回答就是,“他反正有钱,又不差这么一点”,我听了直接无语,很多人就是抱着“吃大户”的心理,毫无一丝羞赧之色。

很多时候,还存在这种情况,有的人,借钱的时候像个孙子,一旦钱到手,要其还钱时,他转身就变成大爷了。更甚者,没借钱之前就很强势,觉得你欠他的,该借钱给他,这种情况主要发生在亲戚身上。笔者“幸运”地碰到过这样的事情。一亲戚,爱好赌钱,输掉家底,一天打电话给我,说是要借点钱还房贷、车贷,周转几天就还我。我知道他在外欠了不少钱,害怕他又借钱去赌,就让家人侧面了解一下他说话的真实性。没想到这下激怒了他,发短信给我,“不就几千块钱吗,至于这样吗?”,还转发来银行通知其还贷的短信,并说不借了。我一看冤枉了人家,赶紧借钱啊,没想到,此后就没有下文了,人家见到我就跟没事人一样。

严惩

诚信乃立身之本,人无信,不知其可也。对于“老赖”,曝光是没有用的,对他们来说,钱比他的命还重要,他哪还在乎脸面?限制其高消费等也是不够的,对其没有足够的威慑力!在此我们要点赞长沙市天心区法院,不仅要执行“老赖”转移的财产,还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真是大快人心!

2024-01-18

99随便语:让老赖不敢耍赖,才是法律正义。

一起典型的判决生效后,恶意转移资产案件。

1,2015年11月,长沙人刘某及其名下某运输公司,在两起民间借贷中,共被判决需承担赔偿责任共计644万余元。

2,原告申请执行后,法院经查询,刘某及其公司名下,银行无存款。且刘某只向法院报告债务,不报告收益情况。

3,2015年12月,法院查封运输公司74辆车,要求运输公司将相关车辆停放到指定地点,但运输公司拒不配合。

4,在此后长达8个多月的时间里,刘某始终拖延,未履行任何赔偿义务。

5,2016年9月,法院出动人力,对运输公司车辆进行强行扣押,但仅成功扣押24辆,其余车辆均不知去向。

但在此次扣押行动中,法院意外发现,运输公司在长沙另一家公司存在大笔收益!其中2015年200多万元,2016年120多万元。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刘某,却对以上情况,从未向法院说明!

6,经查,刘某将最近两年的300余万元收益,悄悄转入其儿子名下的一家汽车租赁公司,以逃避履行债务。

7,2017年3月,刘某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被刑拘。

8,2018年1月26日,法院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

▼长沙老赖刘某出庭受审▼

▼法院核实证据▼

▼刘某在庭审笔录上签字▼

▼法院查封的汽车▼

老赖为何层出不穷。

现实生活中,各地法院都存在老赖现象。一些已经被法院判决赔偿义务的人,为了逃避赔偿责任,不顾债权人生活在水生火热之中,而想尽一切办法转移资产,让法院无法执行到位。

长沙老赖刘某就是个典型。

2015年11月法院判决生效,如今已经过去两年有余,但刘某依旧没有履行偿还义务,相反,却把大笔资产悄悄转移到自己儿子名下,这种行为简直无耻之极。

刘某这样的人,在生活中不是一个两个,而是有很多。

更有甚者,这些人或许在普通人眼中属于成功人士,他们有一定社会地位和人脉,懂得利用法律的漏洞,钻空子获取利益。

长沙刘某不是普通人啊,他自己名下运输公司有80多辆车,儿子也是汽车租赁公司老板,这个人在别人眼中就是很了不起的企业家。

一个企业家,本应是良好守法公民,却成为狡诈的罪犯,这不应当令我们反思吗?

我们这个社会或许是太纵容刘某这样耍无赖的黑心老板,让他们通过耍无赖尝到了甜头,所以他们有了机会就要耍无赖。

长沙法院干得好,刘某这种人早就该判刑!

像刘某这样的偷偷转移资产明显的人,其违法行为早在2016年就已被查实,但一直等到今天的2018年,才对其判决一年有期徒刑,不得不说,还是慢了一点。

笔者注意到,刘某于2017年3月被刑拘,至今已有8个月,但估计在此期间,刘某应当会被取保候审,并未长期关押。

另外,当数月后,刘某从监狱里放出来,他当初欠下的600余万元债务,会不会偿还,依旧是个未知数!

总体来说,长沙法院判得好,但若想彻底震慑老赖们,似乎还稍显不足。

现在的事情很明显,当法院在执行案件中,遇到像刘某这样的老赖,手中能够制约老赖的手段,非常有限,针对老赖们,法院充其量只有两大法宝:其一司法拘留,其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

所谓司法拘留,有经验的人都知道,司法拘留所与看守所不同,人在里面仅仅是人身受到限制,在其他方面的管理并不严厉。

所谓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以这个罪名起诉,判决一个老赖,是一个很繁琐的过程,费时费力,通常只有老赖耍无赖太不像话,才会走到这一步。

也正是由于这些原因,刘某这样的所谓”成功人士“,才会恶意拖延履行债务,长达两年多之久。

建议:我们这个社会必须对老赖们加大打击力度,让老赖们不敢再耍无赖。为了达到这一目标,应当从立法入手,给予法院在执行中更多的权力,让老赖们害怕,方能实现法律的正义。

2024-01-18

老王语录:老赖耍无赖,法律终制裁!

事件回顾:

1、2015年在两起民间借贷案中,刘某和其公司被判决承担偿债义务,法院强制执行644万余元的借款本金。

2、刘某一直不还钱。法院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两人名下无存款。于是法院要求其报告财产状况,被告人只报告债务,不报收益。

3、法院再查封旗下运输车辆时,原有的74辆车竟然只有24辆,其他不知所踪。后来发现运输公司的分公司2015年收益200多万,2016年收益120多万。但被告一直未履行偿债义务。

原来是:刘某将这两年300多万收益,偷偷转入其儿子名下的公司,用作经营款!拒不执行法院判定!

最终法院判定:刘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老赖耍无赖:

此老赖,借了别人的钱,若真没有钱那也还能可怜。竟然有钱不还,还偷偷把钱转移了,这样拒不执行法院判决,隐匿财产真是无赖啊!

借贷公司的钱也是钱,借贷公司通过借贷赚钱,而你这个老赖想借别人的钱不还,然后还想坐收渔人之利!真是天真了。难道你认为这样浑水摸鱼就可以逃得过法律的制裁吗?最可恶的是偷偷把钱转移,也不想用来还债,这样的心理真是扭曲,况且旗下还有别的公司在运营,这样的老赖一定要严厉处罚,方可正民心!

老王说: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该你的权利,你要使用。该你的义务你必须要执行。该你的利益也是跑不了的。因此别妄想着通过各种期满的手段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这都是白日做梦。

奉劝那些老赖,放弃抵赖,正常做人!

2024-01-18

严打“老赖”,彰显法律权威,提振市场活力,构建社会信任。

1:“老赖”是一个毒瘤,必须拔除。“老赖”的存在,是一个威胁重重的毒瘤:一方面让市场交易成本增加,损害公平竞争秩序;一方面破坏社会信用体系,让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困难重重,导致信用危机;最后一方面是挑战法律权威,有损司法公信力。如果一纸判决都不能得到执行,作为最后一道防线的司法,人们终将失去信任。

2:打击“老赖”必须借重综合措施,尤其要运用大数据技术,防止“老赖”恶意转移财产。这些年,有关方面采取限制高消费、悬赏、搜查、查封、扣押、拘留、罚款等措施,打击拒绝执行法院判决和裁定的行为,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有的地方将“老赖”名单向社会公布。

这些综合打击的手段越来越强有力,一些“老赖”也动起了歪脑筋,想着把财产转移给亲人或其他人。那么这就需要运用大数据技术,对一些“老赖”的财产交易情况进行倒查,从而防止恶意逃避。

3:刑事措施要加强。对于有些“老赖”,就是要果断采取刑事措施,该判刑的坚决判刑。有的“老赖”总是存在着侥幸心理,认为法律不敢把他们怎么样,觉得就是欠个钱而已。比如此前媒体报道的教科书式耍赖,你如果不采取刑事措施,又能把他们怎么样。

当然,我们还需要借助宣传、公示的威力,将“老赖”情况公之于天下,全面纳入信用黑名单,让他们寸步难行。

2024-01-18

2015年12月28日就已经宣判的案子,到了2018年还没有落实,这个老赖一点不逊于唐山老赖。

同样都是法院宣判后,两年了还在赖着不还钱。

不同的是,唐山老赖事件涉及到病危的老父亲,直到把小伙子逼到了绝路,在网络上公布老赖信息,引起舆论轩然大波后,才又一次得到了相关部门的重视,开始调查唐山老赖的财产转移冷冻财产等问题。

而这个长沙老赖,同样的手法,转移财产达300万之巨,却还天天哭穷。可是并不是任何部门都不作为,这次长发法院一举拿下老赖,还受害者一个公平公正。

我为长沙法院点赞。

一年半以前,法院强行扣押老赖运输公司的车辆,仅仅扣押了24辆,其他车辆不知所踪,基本剩下的所有车辆和财产都被老赖秘密转移。

并且老赖2015和2016两年累计收益320万,却没有履行一分钱的偿还,也是牛掰,真不知道该说他牛掰还是傻掰。像唐山老赖明显就更高一筹,知道自己完全不履行是不行的,所以就几百几千的偿还,法院拿她也没办法。

可见,不怕天下有老赖,就怕老赖有文化。

太阳底下无秘密,最终通过努力,还是查出长沙老赖的转移财产痕迹,从而让他坐实了老赖的本性,被一举拿下。

最后,我想说,判他一年真的已经很便宜他了。每个人的富有生活都要靠自己的双手努力拼搏获得,如果每个人借钱都耍赖不还,这个社会会成什么样子。

欢迎留言讨论,欢迎关注李阿冰。

2024-01-18

该平台无视赖姓氏朋友沟通,不尊重他人,一再而三使用带侮辱性质言词,还付带侮辱性图片,无视他人尊严,老赖本是他姓朋友对赖姓长友的尊称,今年3.14两会期间,最高人民法院已将老赖代称欠债人改正为“失信被执行人”!并给予复函指引改正!望改正,尊重他人也是尊重自己, 望所有平台领导严格审核!

谢谢邀请。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我觉着这是人之常情,虎毒不食子,老赖和“父亲”这个词完全可以重叠。案例这是暴露的,没暴露的太多了。他赖是品德问题,而私自转移给儿子就是人性问题了。肯定人性并非否定他的赖账行为,法律和道德有时候并非能完全同步,不能完全统一,所以,我理解他的行为,但不支持。这就是我的态度。

虽然值得庆幸,但是很可惜的是,他或许只用服刑到今年3月。

一年的判决,只用进看守所(注意不是监狱)服刑2个月不到就可以出来了,是不是很愤怒?事实就是如此。而且若是其提起上诉,二审再拖数个月的话,甚至还可能申请赔偿……

从其被判处拒不执行法院判定、裁定罪的调查时间来看,他尝受的恶果太少。


事件我们就不整体回顾了,在这里提几个关键知识点:

  • 第一,民间借贷纠纷是2015年11月判决的,但经历数次催促(2015年年底的通知、2016年3月交出的计划,2016年9月依旧未履行执行不到位),直到2017年3月份再次执行的时候,才发现其将经营收益300余万元转移至儿子的公司上。

  • 第二,2017年3月14日,天心区公安局开始立案侦查,3月20日就将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直到2018年1月4日才向法院起诉,刑事拘留了9个月才起诉;

  • 第三,2017年1月26日,法院在短短22日内就出了判决结果,当然一审判决还是可以上诉的,为什么这么快出结果?因为拘留的时限快到刑期了。

可能几位答主都没有注意到,法院判决只判了1年有期徒刑,而其刑事拘留是从2017年3月20日开始的。

有法律规定:判决前的刑事拘留,是可以拘留1日抵扣服刑期间1日的,这是出于保障被告人的权益。

但是放在这里,如今才出的判决1年,实际服刑期间应当从去年3月20日开始计算,也就是到今年的3月19就就可以刑满释放了,还有1个多月。

按照法律规定,判刑下来后剩余刑期不满3个月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也就是说,这位拒不执行判决的老赖,最后不用光顾监狱,只要留在看守所就行了。

看守所的事实情况,我就不说了。

虽然是判刑了1年……但是真要说非常严重的结果,我认为没有,不够。不过对于老赖这个群体入刑,我很好奇会不会受到不一样的“待遇”。

在这里,给拒不支付判决的老赖予以判刑,已经是跨出了很好的一步。

但1年的期限在这种情况,确实“算”比较轻判,可能也是因为这是天心区法院的首次案例。正常来说,目前他的情形已经符合较为严重,刑期在3年以下。只有1年的话,确实不算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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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8

我以前听说过某个国家好像有这样的一个法律,就是说在生产医药上造假,一旦被查到了,法律部门会对造假企业处罚听起来完全像天文数字一样的高额罚款,就好比把比尔盖茨的全部家产变卖交罚款也远远不够的一个数字,被执行的人的所有资产会被没收抵交罚款,但是远远不够怎么办呢?政府会给当事人找个工作,就连住的地方也是政府给找的,工作收入只给他留下最基本的生活费,而且严格规定被执行人不能住大酒店、不能旅游、不能吃大餐、不能穿名牌,不能过任何奢侈的生活,要是违反规定,被举报或者是被查获,就会被收监去坐牢,永远不能减刑和假施。这条法律听起来好像不合情理,其实政府是拿这样的不合情理的法律告诫民众,有些法律是完全的高压线,碰不得,一旦触碰,付出的代价非常昂贵,我个人的观点就是可以用这样处罚来收拾中国的老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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