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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一宝马男司机疑因酒驾闯红灯,被抓后拒绝抽血用脚踹护士,你怎么看?

南宁一宝马男司机疑因酒驾闯红灯,被抓后拒绝抽血用脚踹护士,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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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8

无知者无畏,酒驾、闯红灯、不配合、殴打人员,其行为涉嫌多项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是基本确定,但是能否构成犯罪则需要更详细的案情确定:

1、.妨碍公务罪

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因为本案更具体的行为及情节尚未不知晓,后续还需进行伤情鉴定等等。但是根据报道,本案中,在公安机关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拒不配合公安机关行为,甚至殴打护士,已经涉嫌妨碍公务罪。

根据规定,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2、危险驾驶罪

因为男子的不配合,酒精检测度还未出来。但是交警对其进行检查的原因是闻到浓烈的酒味,就觉得他可能涉嫌酒驾。但是根据该男子的行为表现,其极有可能是酒驾,甚至是醉驾,

根据法律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具有醉酒驾驶机动车情形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根据刑法规定,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一年。

公安机关也作出回应:我们根据抽血出来的结果,会依法处理,发现他如果有涉嫌(妨碍)公务的行为,我们也将会依法对他进行追究。

酒后开车,特别是醉驾开车,是一项即使危险的行为,其损害的后果将是不确定多数人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喝酒不开车应当成为最严格的红线!

2024-01-18

醉驾本身是一种犯罪行为,严重危及公共安全。关于醉驾的问题丹妹之前在回答类似的提问时已经讲过,下面我就本案来分析一下这位宝马男的行为,看看他为何会拒绝抽血脚踹护士,是耍酒疯还是别用目的,大家且耐心看下去。

新闻背景

2月3日,南宁一名男子驾驶宝马,在非机动车道上鸣笛。民警上前检查时,司机突然加速冲卡闯红灯逃窜,被抓拒绝配合抽血检查还用脚踹女护士 。

交警部门查缉醉驾的标准流程

众所周知,交警日常执勤的主要地点在于路面,在执勤过程中如果发现交通参与者有交通违法嫌疑的肯定会进行查处,醉驾是交警日常执勤过程中重点查处的一种性质比较恶劣的行为。一般来说交警部门查缉醉酒驾驶的行为时会使用呼气式快速检测仪来对驾驶员进行呼气检测,如果检测数值显示当事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0mg/100ml以上、80mg/100ml 以下,那么即认定为酒驾。如果检测数值显示当事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超过80mg/100ml,那么驾驶员则有醉驾嫌疑。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低于后者超过80mg/100ml是判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属于酒驾还是醉驾的分界线。前者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行政处罚,而达到后者则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执勤交警除了对当事驾驶员进行呼气检测外,还会将其带至涉嫌醉酒的到就近医疗机构抽血化验。如果最终化验的结果显示当事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的确超过80mg/100ml,那么其醉驾的事实便得到认定。

可以说抽血化验的结果对于最终认定当事人是否涉嫌醉驾的起着关键的作用!

宝马男缘何不配合抽血 耍酒疯亦或别有目的?!

从爆料的视频我们可以发现这位宝马车司机显然没有到了酒醉糊涂的地步,他非常清醒地说道:等我的律师来。试想一个人如果酒醉到东西南北都分不清的情况下还会想到找律师?这难道不是一个意识清醒地人急于为自己开脱的表现?所以说这位司机根本不是因为耍酒疯才拒绝抽血,才提护士,因为他很清楚抽血的结果对于他而言意味着什么。

一般来说对于涉嫌醉驾者现场呼气检测的数值是大于抽血化验中的最终数值的,这主要是因为酒精在人体内是可以被吸收分解的,当然由于每个个体的差异,个人吸收速度的快慢程度不一。正常情况下,从现场呼气检测到医院抽血之间会有一个过程,短则十几分钟长则一小时,主要是依据路况、人员等多方面因素决定的。在这个间隔过程中,涉嫌醉驾者对于体内酒精分解吸收并没有提止,因此到实际抽血化验的过程中体内酒精含量的数值肯定会有所下降,也就是说抽血的时间越往后拖,这位司机体内的酒精含量肯定会越来越低,不配合抽血只为拖延时间。

从视频可以发现当时宝马男的朋友现在现场,这位朋友口口声声地说:你们不能强行啊。估计宝马男自己也是这么个想法,但是他们这次想错了。你不配合不代表着人家警察叔叔就真的无权强制抽血。到了这个时候你不抽也得抽,谁让你醉驾的?

醉驾驾驶害人害己 难逃法律制裁

早在2013年12月,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司法解释上就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我想几乎所有的驾驶员朋友对于醉驾要吃官司的事情都是心知肚明的,但是在法律面前还是不乏像宝马男一样心存侥幸的,或许他们忘记了有俗语叫“枪打出头鸟”!

此外,之前男子在民警现场检查时加速冲卡闯红灯逃窜,该行为亦属于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结语: 春节临近,“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愿与诸君共勉!


各位网友你们怎么看?丹妹欢迎大家留言讨论(喜欢我的回答不要忘记点一波关注哦~)

2024-01-18

开篇导语:只有做贼心虚的人,才会拼命地要遮遮掩掩,或者作出反常举动!

事件回顾:2018年2月3日,广西南宁一名男子驾驶宝马,在非机动车道上鸣笛。民警上前检查时,闻到浓烈酒味,而且司机突然加速冲卡闯红灯逃窜,被抓拒绝配合抽血检查还用脚踹女护士,在医院里面耍无赖。

案情分析:这名男子将宝马车停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并且鸣笛,本来就已经是违反交通规则,而且涉嫌酒驾。不过,该司机却是绝不配合民警的检查,突然加速冲卡闯红灯逃窜,这更是违法交通规则闯红灯。

被抓之后,该男子依旧不依不饶,对抗执法,拒绝配合抽血检查,更是脚踹护士,这已经是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

这样一来,如果该男子抽血证明酒驾,依据交通违法处理,机动车走非机动车车道,罚款100元;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酒驾,扣12分,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再加上妨碍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并拒不配合检查,那么可以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他这样的行为,说不定构成了妨碍公务罪,当然要看公安机关如何定性了。

点评讨论:酒能助兴,也会乱性,更会害人!奉劝大家一定要少喝酒,尽量不喝酒。建议在聚会时喝茶,提倡新生活理念,这样才能够长命百岁!

现在已经是法治社会,我们不但要维护公共道德,而且要遵守法律,否则将会遭到我们的道德谴责,更会遭到法律的制裁!

最重要的是,要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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