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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突然出车祸死了,因为父母、兄弟都还在世,没有遗嘱,死后房子被他的父母来争分?像这种情况怎么避免,生前提前立遗嘱吗?

邻居突然出车祸死了,因为父母、兄弟都还在世,没有遗嘱,死后房子被他的父母来争分?像这种情况怎么避免,生前提前立遗嘱吗?
2023-09-21

我哥得急病去世,留下的房产颇多,当时我侄儿刚上高中,我和老婆和我父母住在老妈单位分的房子,老妈那时候已经瘫痪五年了,所以我们一直和父母住在一起的。哥急病去世后,我和父母没有和嫂子侄儿提一点点分财产的事情(按照当时的房地产行情,父母至少要分近百万,现在跟别说了。而我只是一个工薪阶层,好几年后才自己买了房子)。反而在我侄儿读大学的时候经常给他拿钱拿生活费,我侄儿和我感情一直很深厚。我嫂子虽然又结婚了,但我们还是保持良好的关系,逢年过节还回来看望我老爸。11年我老妈去世的时候他们回来参加追悼会的时候痛哭流涕,是真感情。所以我觉得,你邻居去世了,他父母可以适当要点遗产以后养老,他的兄弟姐妹就不要参和了,毕竟别人老婆孩子还要生活!!

这种情况下,没有遗嘱,只能按法定继承来办理。

首先,明确一点,继承房产,没有死者弟弟什么事,他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不能参与到此次继承中来。

其次,第一顺位继承人是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他们的继承权利是平等的,不分前后。

第三,因为房屋是夫妻共有,所以,我们通常就认为夫妻各占房屋的50%产权,即,房屋的50%才是遗产,能够用来继承分配,另外50%不是遗产,而是仍然在世的妻子一方的个人财产。

第四,作为遗产的50%由死者的妻子、父母和女儿平分,每个人得到50%的四分之一。

以上是法定继承的基本方式。但是,凡事都有例外,这里面可以为妻子和女儿争取的是:

一、如果女儿尚小,可以要求多分,以便孩子的健康成长。

二、如果公公婆婆有退休金,或者有其他房产,那么,可以请求他们放弃继承,房屋有母女二人继承。通常,老人还是心疼自己的孙辈的,一般不会太争夺。毕竟他们放弃的也就是房产50%的50%,即,25%的全部产权。

三、中国人没有生前立遗嘱的习惯,碰到这样的情形的确不好解决,也只能用情谊去化解矛盾。遗嘱的格式在网上都可以搜索到,只要具备法定的基本条件,都是合法有效的。公证遗嘱并不是遗嘱有效的必要形式,只不过如果遗嘱得到公证,其效力可以对抗第三方,在实践中还是比较好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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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1

律师答疑:为了避免出现这种尴尬的局面,最好还是提前设立遗嘱,不要因为出于一些忌讳而导致在有多名法定继承人存在的情况下出现争遗产的问题。


继承所需要掌握的必备法律常识

首先,我们需要搞清楚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顺位

在有遗嘱的情况下,遗嘱优先,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才按照法定继承。

其次,我们需要搞清楚法定继承的顺位

法定继承人中分两个顺位,即第一继承顺位和第二继承顺位:

第一继承顺位为:配偶、父母、子女

第二继承顺位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这两个继承顺位的有优先顺序为:在第一顺位存在继承人且不放弃继承权的情况下,第二顺位继承人没有遗产继承权。也就是说,只要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存在继承人的情况下,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继承权。

最后,我们需要搞清楚的是同顺位的继承人的分配方式

同顺位的继承人的分配方式原则上是均分。但是在照顾或抚养被继承人中付出更多的,或者生活较困难的可以适当的考虑多分一些。


综合上述常识,再结合本题的情况,我们可知,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且所有法定继承人都不放弃继承权的情况下,你邻居的房子作为遗产的分割方式如下:

第一步:房子是夫妻共同买的,首先要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即房屋的一半属于遗产,另一半为配偶所得;

第二步:确定第一顺位继承人:父、母、配偶、女儿,总共四人;

第三步:分割房产,原则上房屋剩余的一半每人可分四分之一;

第四步:确认结果:配偶分得房屋的一半加四分之一,即八分之五,父分八分之一,母分八分之一,女儿分八分之一。

2023-09-21

刚刚上周本人遇到这种事情,老婆的姐突然死了,房产是在她的名下,还有几十万的理财产品(未到期),一个儿子已成家(共同生活),还有一个老妈(87岁,也是本人岳母),儿子去变更,房产和理财产品受益人,就是不行,公证机构也不办,因没有遗嘱,需这样分:丈夫先一半财产,另一半分三份:丈夫、老妈、儿子,还得姐的老爸的死亡证明(已去世12年了),最后各当事人都到位,老妈放弃遗产,才公证。所以没有遗嘱很难办。中国人对立遗嘱很忌讳,但最好有财产就立遗嘱,中途可以不断的变更!如果第一继承人老妈、老爸又死亡,又要涉及七大姨八大姑了(他们有权继承爸、妈的遗产),争执会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象这种所说,财产名正言顺有份!

2023-09-21

被继承人若是没有留下遗嘱,就按照法定顺序继承。根据《继承法》规定,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有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只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不在时,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所以,被继承人死亡其遗产自然由这些继承人均等分割。这种情况下,父母要求继承遗产,也不能谈之为争,毕竟这是具有充足的法律依据,是主张其合法合理的权益。

所以,如果想要将财产给某一个人,则需要通过遗嘱进行确定。《继承法》规定的遗嘱形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公证遗嘱等遗嘱形式。从法律上来说,只要所订立的遗嘱内容及形式符合法律规定,就属于有效遗嘱。当然,根据规定,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如果能够公证,尽量选择公证遗嘱形式。

2023-09-21

生前立遗嘱确实是避免死后财产纠纷的最有效方法,不过,遇到不讲道理的亲戚,有时候立了遗嘱都要被他们过来抢家产。


有个朋友家里情况比较特殊,他父母离异,但是生病的爷爷一直由妈妈照顾。

(这里歪个楼,那些拼命生儿子的父母可以看看,如果不是有幸遇到这么一个好儿媳,老人生的两个儿子有屁用,完全不管亲爹。)


爷爷死前,立遗嘱把房子给了朋友的妈妈。

结果他爸爸和叔叔都不同意,老人的葬礼都没办完,就让他妈妈交出房产证,公然抢房子。


妈妈有遗嘱和房产证在手,理论上是不用怕他们的,但是两个大男人各种闹事,又是言语威胁又是堵门骚扰的,也让她不胜其烦。

当然,朋友已经长大,有能力保护妈妈了,最终帮助妈妈顺利继承了爷爷的遗产。


所以说,不要怕什么传统观念的忌讳,该立遗嘱的时候就立,不然家里的顶梁柱忽然离世,恶亲戚真的不知道会怎么欺负孤儿寡母。

朋友的这个案例就是,如果爷爷没有立遗嘱的话,按照法定继承,父母、子女、配偶是第一顺位继承人,爷爷的父母、老伴儿都不在了,朋友的妈妈已经跟爸爸离婚,他作为孙子是第二位继承人,房子只能落到爸爸和叔叔手里。


都说医院时最见人性的地方,而人性真的经不起考验,只有法律能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一定要记得立遗嘱!

2023-09-21

这种事情我们家是做不出来的!

我大哥44岁因病去世,去世之前一直是我父亲在身边照顾,当时侄子也才过十岁。我们兄弟姐妹四人。大哥和大嫂相亲相爱,生活和睦,大哥去世后,我们帮着操办丧事,费用我们兄弟姐妹平摊了一些。

后来大哥家只要有事我们都会帮助,父亲从哪年开始,每月给大嫂500元,帮助扶养侄子。我的父母和我们从未想过要去分大哥遗产,父母总是给我们说要多帮大嫂和侄子,我们都是想着怎样去助大嫂和侄子,让她们好好生活。大哥去世十多年了,大嫂就一直自己带着孩子生活,除了上班工作就一直深居简出。期间我父母让我姐給大嫂代话说:如果遇到合适的人就再婚吧!但大嫂一直说不想这事,要把孩子扶养到大学毕业。

每年过年或者假期,大嫂都会去看望我父母,依然称呼我父母爸妈。所以我们多年来也一直很尊重大嫂!

在我看来:如果眼里只有利益,人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

2023-09-21

您好,陈群律师为您解答,希望帮到您。

您的问题是:

邻居突然出车祸死了,因为父母、兄弟都还在世,没有遗嘱,死后房子被他的父母来争分。像这种情况怎么避免,生前提前立遗嘱吗?

您还特别说明:房子确实是他两口子买的,还有一个姑娘,像这种情况怎么避免,生前提前立遗嘱吗?有什么格式吗?

您的这个问题是典型的法律问题。

陈群律师非常理解您的心情,您作为一个邻居都这么热心,值得钦佩,值得赞扬。

可能您是觉得,父母的房子应该是留给子女,而不应该由其他人来分,包括爷爷奶奶。

但是陈群律师要告诉您,您的这个想法有点朴素,但是不符合法律的规定,除非如您所说,逝者生前有遗嘱,也就是说当事人要处分自己的财产,那是有完全的权利,这个夫妻俩要把房子给父母,或者给自己的女儿,或者给兄弟,或者捐给国家、捐给外人都是可以的。

但是他们要在生前以遗嘱的方式,最好是公证遗嘱的方式,指定自己的全部财产(死后就是全部遗产)归谁?

如果没有做这样的遗嘱安排,那么在突然出车祸的情况下,就可以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

法定继承分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是不能参与继承的。

那么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哪些人呢?

是逝者的配偶、父母、子女。

子女是既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

在您的这个题目所涉及到的案件里,逝者男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父母、女儿;兄弟是男方的第二顺序继承人,他是不能参与继承、分配遗产的。他父母参与继承、分配遗产是法律规定的,不是来争不是来分,他们是本来就有这个权利的。

另外,女方的父母也是有这个权的。

要想避免像这种突发事件、突然离世之后,身后家人争遗产起纷争的尴尬局面,最好的方式就是,生前先立遗嘱,把财产指定清楚,爱给谁就给谁,那就不会在身后有纷争。

2023-09-21

讲两个真实的事情吧。

第一,我爸生病去世的时候,我爷爷还没有去世,家里的房子当时不是完全产权,也没管这个事,后来我爷爷也去世了,这个房子办房产证的时候发现还有我大伯的事情,刚好我大伯又去世了,办公证吧,大伯母她们压根也不配合这个事情。

我那时候年龄不大,就记得公证处的人和我妈说的一句话,“这个事情很麻烦,要怪就怪老爷子死在他儿子后面了吧。”

我当时只想打人。

第二,我朋友,从幼儿园到现在的那种。她和她老公都是牙医,收入可观。她还在休产假的时候,老公忽然心梗在单位去世了,才三十多岁啊。

接下来就是你能想到的所有抚恤金和遗产争夺的戏码,甚至才第二天她婆婆就和她谈话说“你以后也是要再嫁的”,还到处放话说是她闹离婚才气死自家儿子,简直面目可憎。她和她老公之前还给小姑子借了130万,人家也不想全还了,所以她面对的是遗产和债务两个官司。

我朋友自己带着女儿,身心俱疲,现在在外边租房子住,生活里就三件事,上班带娃打官司。

因为我曾经是个警察,也认识一些法律工作者,所以她有很多事情都来找我帮忙。

这两件事说明什么呢?

第一,明天和意外真的不知道哪一个会先来。这句话很烂俗也很真实,别出了意外才感慨,珍惜现在和眼前人。

第二,学会未雨绸缪。我和老公很早就拟定好了如果我俩之中谁突然去世了,房产财产怎么分。就是很心平气和地商量出来的,谁都想给留下的那个人和孩子最好的保障。(虽然我们两家老人也干不出那种要争房产遗产的事)

第三,经济往来这种事情,最好正规一点。永远不要低估人性的美好和丑陋。

2023-09-21

首先,他的财产是夫妻共有的,要继承的只是听有财产的1/2,他妻子还活着,别人无权继承。

他的遗产第一顺位继承人是他的妻子、女儿、和父母亲,共四个人,各占1/4,因为第一顺位继承人都在世,所以与他的兄弟们完全无关。

这样房产母女俩就占3/4,可以和祖父母协商,如果他们肯放弃最好,如不肯,可以给他们一些钱或其它东西交换。

如果祖父母去世,叔伯姑等可代位继承,但不管几个人,也仅是父、母各1/8,无权多要。

因为死者年轻,不会想到立遗嘱。如果确实要保障孩子利益的话,公证遗嘱法律效力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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