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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女子因拒加微信遭三陌生男当街暴打,14天后媒体报道当天就抓到人,你怎么看?

太原女子因拒加微信遭三陌生男当街暴打,14天后媒体报道当天就抓到人,你怎么看?
2023-09-21

又见“暴打女生式恶行”,这次还是“3打1”。6月14日凌晨,太原街头一女子就因拒加微信,遭三男暴打,头皮裂伤,手机被抢。14天里没抓到人,今天媒体报道了,3名打人者落网。

大连女子深夜遭暴打猥亵画面带给我们的心理阴影还没消,太原街头又出现这样一幕,让很多人内心的阴影再“+10086”。近乎寻衅式打人已是行恶,还是当街施暴,打的还是陌生人、是女人,这只会为其恶劣程度“加杠杆”。两案对照,只能感慨:人渣渣起来是没有下限可言的,虽然遇见人渣是小概率事件,但遇上了就是100%的不幸。他们增加了都市生活的不安全感,让本来静好的生活多了很多风险因子。

俗话说,“真正的强者,从不以暴力恃强凌弱”,可那些“暴力男”型人渣才不管这套;俗话还说,“男人的手不是用来打女人的,是打天下的”“打女人的男人是懦夫”,可他们也不理会这些。

对这些“不定时炸弹”式的存在,不能全靠那些“女孩晚上别独自出门”、“盘点女生外出安全注意事项”之类的安全指南未必管用,也不能全靠受害者解锁一堆防身之技、学会末端临时自救,更要靠法律框架下的惩恶机制对恶行的及时惩戒——这种惩戒不是“看舆论下菜碟,不曝光则不管”,而是“对暴力露头即打”,哪怕没有舆情助力也能及时清算。

法治社会,渣不能成为“人渣”的通行证,善不能成为善心的墓志铭。



2023-09-21

谢邀。

不知道问题所描述的情况是否属实。女子因不肯给微信,便被三个陌生男子当街进行侮辱性调侃,最后成为当街暴打。现在正是扫黑除恶之际,但是流氓行径却一点也没有得到收敛。这起案件是在6月14日发生,但犯罪嫌疑人却迟迟未能到案,家属无奈求助媒体,媒体报道当天,公安机关便将犯罪嫌疑抓获到案。

这样的结果,不得不令人产生相应的联想?犯罪嫌疑人为何迟迟未能抓获到案?为何媒体报道,犯罪嫌疑人便抓获到案?中央扫黑除恶不仅需要扫除这些涉黑涉恶犯罪,维护百姓的人身及财产安全。但扫除这些涉黑涉恶人员也只是治标,更重要的是治本,即深挖和追究所有涉黑涉恶背后的问题及关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2023-09-21

又是一宗调戏不成就殴打事主,最后又抢劫的案子,和上个月新娘结婚当天被搭讪不成,然后施暴者殴打新娘亲属如出一辙。这些人喝点酒后就肆意妄为,被处理也是必须的。

首先这几个男子的行为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和抢劫罪。该女子的伤势应该已经达到了轻伤以上,这就达到了追究故意伤害罪的门槛。另外,这几个男子在逃跑的时候,又抢了受害人的手机,这又构成了抢劫罪。在最终处理的时候,是要数罪并罚的。

其二有的时候看起来是酒壮怂人胆,其实就是这些人人品差。只要是自己把自己弄成醉酒状态,那照样承担法律责任。其实打人的时候想一想,现在到处都是监控,跑得了么?大连那人晚上那么模糊的监控,不一样很快就被抓到了么?

至于题目的问法,我觉得有些带偏节奏。不是发到网上立即被抓到,也许这些天一直在调查呢。当然我也不否认网友关注了,查嫌疑人的动力更足了嘛。

2023-09-21

您好,谢谢邀请。

这里有两个点。

一是男人打女人,二是媒体报道就抓到人。

中国传统是男不跟女斗,可是现在怎么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现男子暴打女子,甚至于还有3打1的这种奇怪现象。

这都是什么时代了?男人们怎么这么孔武?怎么这么粗暴?怎么这么欺负女人?怎么这么无法无天?

在大街上,看到女人就要微信,人家不给就打人,除了打人,还抢手机,这还有点法治观念么?他们难道不知道,自己已经从寻衅滋事变成抢劫了,涉嫌严重的暴力犯罪!

本来此类社会治安案件、暴力犯罪是归警方管,既然都已经报警了,那应该有结果,但是题目告诉我们,事发过了14天,没有什么进展;

但是,媒体报道当天就抓到了。

这是一种巧合,还是另有隐情?

不错,媒体是无冕之王,有巨大的社会影响力。

但是,如果治安案件、刑事案件、老百姓的痛苦,都要通过媒体的报道去解决,那并不是一件好事。

毕竟媒体只是一个宣传、推动、介绍的作用,而抓捕犯罪嫌疑人是必须国家司法机关、治安管理机关去行动。

还有,既然媒体报道就能抓到,为什么那14天就没抓到?

可能跟警力不足有关系,也可能是别的原因。

2023-09-21

这个案件中至少目前来看因为丽丽的伤情尚不属于轻伤以上,直接用故意伤害罪定罪进行追责不太可能。但是有一个细节就是男子打人后拿走丽丽手机的行为一定程度上可能是临时起意,但是在手机尚处在丽丽控制范围内的情况下,打人者拿走手机的行为个人为依然可以考虑以抢劫罪进行追责。最后即便上述罪名不能成立,至少以寻衅滋事罪对犯罪分子进行立案侦查并追责应该没有问题,对于此类暴徒我想在当下打黑除恶的事态下应当严惩不贷才是!

打人者的行为责任

该案当中值得注意的几个细节:

  • 1.丽丽目前的伤情是头皮裂伤,中度抑郁;
  • 2.打人者离开时有拿走丽丽的手机。

根据目前的情况来看,丽丽的伤情尚不能构成轻伤,故而该案即便追责可能以故意伤害罪追责的可能性也比较低;但是该案当中犯罪嫌疑人在离开的时候有拿走丽丽的手机,目前推测可能是担心丽丽报警或者临时起意拿走手机的可能性比较大,但是在手机尚处在丽丽实际控制的范围内,犯罪嫌疑人利用此前暴力殴打造成丽丽不敢反抗的状态下拿走手机的行为,也可以被认定为抢劫罪也不是不可能。

再不济,根据打人者的事实经过其行为也可以使用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因为根据刑法规定,寻衅滋事罪中的表现形式之一就是无故殴打他人,显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符合该犯罪要件,以该罪名定罪惩处的可能性比较大。

女同胞夜晚还是避免单身出门

大连女子深夜遭暴打猥亵新闻还没有消停,这会功夫又来男子索要微信不成三打一的新闻,这一点足以证明女性夜晚出行还是应当避免单身出门,尽量选择和异性朋友或者结伴出行比较好。

最后对于这样的暴徒,希望能够对其严惩不贷!

2023-09-21

扫黑除恶,何为恶,就是这种调戏女性,无故殴打他人的地痞流氓行为,其猥琐目的不言而喻,所以说这种人就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被抓是理所当然,人心所向,法律就是用来保护弱者,惩罚那些违法犯罪,扰乱社会治安的不法行为。

据悉,6月14日凌晨在太原一段监控记录下了一段违法犯罪的行为,当日,一女子在一角落玩手机,这时走来一个男子,向女子索要微信,女子拒绝后男子开始用非常下流的口语侮辱女子,旁边一起的两个男子在旁边起哄,女子气不过,与男子理论,谁知这时候男子突然一巴掌将女子打倒在地,女子试图反抗,可是男子反而拳脚相向,而起哄的两个男子也加入了殴打女子,之后男子抢走了女子手机。

施暴者已经被警方抓获,而此次女子造成的更多的是心理创伤,目前女子称正在配合派出所调查。这就是恶霸,这就是恃强凌弱的地痞流氓,这就是故意伤害,情节恶劣,这种人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

施暴者受到法律严惩这是理所当然。不过笔者想说的还是,女性一个人晚上尽量不要外出,以免受到伤害,同时也是对自己的保护,即使外出,一定要有陪伴的人。

2023-09-21

大连深夜毒打猥亵女子案余波未平,太原又发生三男子深夜殴打抢劫女孩案。二者虽然有诸多不同,但相似点也很多:歹徒作案的时间都是深夜,侵害的对象都是单身女子,犯罪主要手段都是殴打。从披露的信息看,此案三个犯罪嫌疑人构成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抢劫罪,已经被拘留,相信等待他们的是法律的惩罚。那么,对连续发生的这两起类似的案件,已足以引起我们的进一步思考。

第一、加大对侵害妇女、儿童犯罪的量刑力度。妇女、儿童都是弱势群体,容易成为犯罪分子的侵犯对象。所以,应对故意伤害罪的判定标准进行修改。只要侵犯妇女儿童,不管受伤与否,都判处罪犯重刑,加大犯罪成本。

第二、将罪犯侵害客体受到的心理创伤入刑。心理创伤虽然无形,却往往比肉体的伤害更严重。尤其是黑夜中突然遭到伤害,受到的心理伤害更大,甚至影响一辈子。因此,应把心理创伤纳入刑罚量刑依据。而且,量刑要更重。

第三、妇女自身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夜晚不要单独外出,不要独自打车等。遇到意外情况,不要慌乱,不要肢体对抗,争取自救机会。

这是6月14日发生的事,现在才引起了人们的关注,是因为大连打人事件吗?如果及早地被公布,及早地发出犯罪分子被严惩的消息,大连打人事件还会发生吗?那个施暴者还会那么嚣张吗?

1、社会需要人性化,但是,对待犯罪分子决不能手软,对他们讲道理就是对好人的不负责任。就是对他们的放纵,道理很简单,如果你看到了受伤的狼,然后不分原因地就去救治,最后被吃掉的就会是你,虽然进入文明社会,不能再一味地去批评东郭先生,但是,做事也要分清楚原则,也要看清事实的本质,如果是坏人,就要重拳、严打、不除不快。

2、自身的安全意识,这种事件频繁发生,女孩子单独出门被伤害,这是被关注到了,还有多少没有这么幸运的呢,还有多少没有被众人所知呢。既然有如此多的事件,应该能够引起大家的注意了,尤其是女孩子,自己、家人都要注意。虽然现在环境好了,安全多了,但是仍有一些不法分子在苟活、仍有那些“不知死的鬼”在游荡,所以大家要提高警惕,预防类似事件的再一次发生。

加强自身安全意识,提高自身防范措施,还有一点很重要的就是,网络上的接触,现象网络发达了,坐在家里便知天下事。尤其是一些交友聊天软件的盛行,给大众提供了社交活动的方便,但同时,也带来了一些安全隐患。尤其是年轻的帅哥美女们,只贪图一时的快乐,根本发现不出来危险,这种网络的交往一旦走入现实,离危险就更近了一步。

3、为什么犯罪分子屡屡得手?这需要从两个方面来考虑,一是犯罪分子的本身,只种人不学无术,甚至是无恶不作,罪大恶极,本应该受到严惩。他们做事不会考虑后果,更不会考虑给受害人带来的伤害。他们只贪图自己的利益。另一方面就是被害人本身,自己的做法是不是欠妥?生活中,对于自身的安全问题,要做到万无一失,不给坏人留下任何机会。从这起案件以及大连打人事件中都可以看出,被害人自身做法存在问题。一个女人单独夜间行动,这是最不可取的。还有,当我们遇到坏人无理取闹的时候,要么直接报警,要么自己走开,不要去跟他们硬碰硬,毕竟女孩子都是弱者。

总之,加强自身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措施,才是自我保护的最佳方法。

对于这些社会上的败类,要严查、严惩、严打,让他们无作案的机会,更无藏身之所。要让他们真正地成为过街老鼠。

2023-09-21

人身自由,不给加微信就打人。那谁敢上头条。人家赞了您也要客气问好。没有道德了。年轻人容易冲动。吸取教训下不为例。

2023-09-21

无论哪种国家,哪种社会,都有犯罪分子的存在,我们应当谴责犯罪行为,但也不必上纲上线。

其实我想说,很多人自豪,说在我们中国,女人夜里可以随便在外面走,不担心发生意外,这种说法其实有害。

无论在哪个国家,你都应当为自己的安全负责。

再安全的国家,都不可能没有罪犯啊!

比如太原的这起事件,受伤女孩就很不明智,明明对方是三个素质很差的流氓,你非去招惹流氓做什么?

我这样说,可能有人不服气,说难道女孩保护自己的权益,还能有错吗?

当然没错!但你去招惹流氓,就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

古人都说君子不立危墙之下,最起码的道理,我们是个成年人,应当有判断危险的能力,更应当有保护自己的意识,觉得有危险了,赶紧走啊!

我这么说,不是鼓励坏人横行霸道,但肯定地说,打击犯罪不是一个孤身女孩的责任。

如果你是一个女人,你从这起事件中,应当吸取什么经验教训呢?

第一,远离流氓,或者看起来像流氓的人,更不要和流氓硬碰硬。

第二,单身女人尽量不要夜晚在户外活动,万不得已时应当找同伴陪同。

第三,时刻具有危险防范意识,懂得判断周围是否存在危险,一旦发现有危险可能,立刻离开。

第四,被人欺负了,不要意气用事,你应当做的是报警,最不济,你找自己朋友来帮忙,也比自己冲上去更合理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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