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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法院执行局执行有异议怎么办?

对法院执行局执行有异议怎么办?
2023-02-27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执行异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我国审级制度为两审终审制,就是说一个案件需经两级法院审判后方可宣告终结并发生法律效力。

首先需要确定案件处于哪一阶段,以下为对民事案件判决不服的诉讼程序:

1.简易程序或普通一审

判决: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裁定: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二审案件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人民检察院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3.不得申请再审

对已生效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和按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以及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案件,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

2023-02-27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二百二十七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上面是《民事诉讼法》关于执行异议的规定。按上面规定,我们对于执行异议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对法院执行行为的异议,另一种是对执行标的物的异议。这两种异议的处理结果是不一样。对于执行行为的异议,不服裁定是申请复议。对于执行标的物异议,不服裁定是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执行异议之诉是单独的一个诉讼,有一审,有二审,甚至有可能出现发回重审。当然,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

关于执行异议的问题,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有着更为具体的规定。大家可以看看该司法解释。现在当事人对于执行有异议,那就看看你的异议是属于哪种,依法提出异议,按规定行使救济程序。另外,如果是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那要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来救济,也就是通过再审和抗诉来解决,而不是提执行异议。

2023-02-27

正解:一切法院说了算,没办法。

2023-02-27

最有效方法通过,,,,找到该局执行局长,找到该院院长,找到上级法院有关负责人,或通过官方媒体。都不行就放下脚踩西瓜皮吧!

2023-02-27

这个问题最好的答案俺今年摊上了,最好的办法就是找纪委,纪委一介入,好了,欠款全部到位。连俺的律师都纳闷,这咋搞的,咋还全部都给了,律师说我办过很多这样的案子,你的案子是第一个,估计也会是最后一个,能给全款的。

2023-02-27

对法院执行提出异议,首先区分你是案件当事人还是第三人,然后提起异议后根据法院裁定结果,再区分是提起第三人撤销还是再审,建议还是找专业律师

2023-02-27

忍着吧上告也没用!

2023-02-27

提交执行异议申请,法院按程序应该中止执行,对异议事项进行审理后下裁定书。若驳回了申请,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2023-02-27

对法院执行局执行有异议怎么办?

这得看你有异议的是什么,还要看你是什么身份。

一、什么是执行异议

执行异议分为对执行行为的异议和对执行标的的异议两种。对执行行为的异议是指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法院的执行行为违法法律规定而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的异议。

对执行标的的异议是指法院在执行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所提出的异议。

就是说,你要是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话,你既可以对执行行为提出异议,也可以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如果你是案外人就只能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

二、如何提出异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异议人提出执行异议或者复议申请人申请复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具体的异议或者复议请求、事实、理由等内容,并附下列材料:

(一)异议人或者复议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相关证据材料;

(三)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

三、对异议不予受理或裁定不服的救济

异议人对执行行为的异议不予受理或者驳回申请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裁定撤销原裁定,指令执行法院立案或者对执行异议进行审查。

而对执行标的的异议,案外人和当事人如果对裁定不服的,且认为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执行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2023-02-27

改变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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