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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原告,可以在网上发布老赖的相片寻求网友帮忙找人吗?有何依据?

作为原告,可以在网上发布老赖的相片寻求网友帮忙找人吗?有何依据?

不违法,是法院让债权人去查人找物的,再通知法院抓人,换句话说就算违法也不犯罪,属于侵权纠纷,再说老赖借钱不还跑路失联躲藏转移资产,不按法律规定不主动向债权人,法院,申报财产情况收入情况,挑战藐视生效判决法律文书,不违法吗?违法;这不也没事吗?这种公布于众的方式方法和法院也是同步的,法院把老赖拉入黑名单后也会在公共平台公布老赖,难道也说法院也违法吗?肯定不是,当欠债不还失信被执行人失去联系又不主动申报财产面对法律,案件进入终本,这时法官就会告诉你,需要你去查人找,物然后再恢复执行,利用社会力量,悬赏公告张贴找老赖及财产线索这是合理合法的,提醒一下,贴也得有方法必须要在老赖活动轨迹熟知老赖人多的地方,对老赖有影响的地方张贴迫使其主动面对,还款。

2023-01-01

我们在大街上也看到过这样的现象,债权人将老赖的照片及个人信息打印成一张张的海报,然后贴到三轮车上,自行发布“悬赏公告”。其实,债权人这样的行为已经侵犯他人隐私了。作为原告,在网上发布老赖的相片寻求网友帮忙找人,这样的行为与上述的行为没有什么很大的差别,老赖有权要求债权人删除相关信息。将老赖的信息予以曝光,是人民法院的职权行为,公民无权代为行使。

发布悬赏执行公告

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被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院发布的《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在悬赏公告中可以设置悬赏金比例、悬赏期限、悬赏条件以及举报电话等。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2017年曾发布过一则悬赏执行公告,公告上载明,若线索提供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人民法院根据此线索执行到位的,线索提供人可以得到执行款的10%。另外,山东省高级人员还作出承诺,对线索提供人的身份信息予以保密。(与下图的悬赏令无关)

综上所述,不建议原告在网上发布老赖的相片寻求网友帮忙找人,因为这样的行为具有一定的法律风险;老赖东躲西藏,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请求人民法院发布悬赏执行公告;线索提供人提供了有用的执行线索的,有权获得一定的悬赏金报酬。

仅供参考,欢迎➕关注,每天与您一起讨论热点问题。

图源网络,侵删。

2023-01-01

老赖玩失踪的情况非常多,我们前几年也遇到一个黑心老赖,具体细节可以看一下我的头条文章,或者搜索一下“老赖武鑫”,就知道了。

我们使用的方法,主要有两个:

第一个是在网上发帖,介绍黑心老赖的先进事迹,包括事情经过、法院判决书、当事人照片等等。尤其是在一些老赖活动范围的媒体效果比较好。发帖以后,很多热心朋友给我发信息,某月某日遇到老赖在某地,带着大口罩;某月某日老赖住处又搬到某地了等等。我们发帖的主要媒体有今日头条,贴吧,青青岛论坛,即墨信息港以及博客等,效果还是不错的。

第二个是和保险公司、法院配合,搞执行悬赏。我们案子管辖法院和当地保险公司有协作机制,由法院开介绍信到保险公司入保险,凭保险合同和生效判决书、执行案件立案通知书到法院办理悬赏公告,保险费按悬赏额的10%计算,也就是说悬赏一万元,当事人只需要缴纳一千元,将来捉到老赖,悬赏金额由保险公司支付。这样的话就大大减轻了当事人的经济负担。我们的打算,这个老赖一天不落入法网,我们的悬赏公告一直挂着,看这个老赖能坚持多久。

发布老赖信息注意事项

现在很多老赖都是法律专家,因此申请人,也就是老赖的受害者采取发帖等方式对付老赖的时候,注意发帖要有分寸,不要被老赖抓住把柄。

第一发帖内容必须属实,不要夸大、虚构。尽量采用法院判决书上认定的事实和数据,无把握、无法确认的东西不要发。

第二就事论事,与主题无关的内容不要发。例如我们说的这个老赖,涉及内容都是老赖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一人重残拒不赔偿,所发图片都是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悬赏公告是法院审核盖章的,个别地方提到她被多人包养是她姐姐在法院的办公室当众说的,有多人可以证明。

总之,和老赖斗争,要有理有利有节地进行,不要使用一些杀敌一万自残八千的方法。斗争的人多了,老赖才会减少。

2023-01-01

自己发可能不太好,容易因侵犯隐私权被告。

可以与法院协商,由法院发布公告,悬赏寻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或者下落,对于举报者,由你支付一定的费用。

依据

中共中央政法委于2005年在《中共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通知》中指出要“建立执行财产线索的举报悬赏制度,以动员社会力量及时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2011年5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规定“建立财产举报机制。执行法院可以依据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向社会发布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悬赏公告。举报人提供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可按申请执行人承诺的标准或者比例奖励举报人。奖励资金由申请执行人承担。”

我是家子,十年法律人,关注我,每天学点法律小常识,读点法律小故事。

2023-01-01

作为原告,可以在网上发布老赖的相片寻求网友帮忙找人吗?有何依据?

不建议这么做。被执行的人的具体信息属于个人隐私,擅自公布他人详细身份信息有可能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法院公告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力,所以法院通过执行信息公开网或其他方式来公告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属于合法行为。另外,就是找到被执行人,对于执行案件来说也并没有什么实质性意义。法院对于这种拒不执行的行为,有的最多也就处于15天以下司法拘留。

作为债权人,当借款人无法及时清偿债务时,应当及时提起诉讼和申请财产保全。有的债权人不着急,或是一时拖着,或是考虑都起诉的成本及费用等等,但有的债务人就在提起诉讼和财产保全之前转移财产。届时债权人再提起诉讼,最后只拿到一份判决书,执行无法到位。所以,诉讼这种事情都是宜早不宜迟。

2023-01-01

代理过许许多多的案子,打赢了官司,原告却拿不到钱,因为对方是老赖,这个问题确实很无奈。题主的做法有一定的法律风险,不是万不得已不建议这么做。


我们最常见的处理方式自然是原告向法院起诉,然后进行强制执行,如果被告拒不还款就被加入老赖名单。这时候影响老赖的名誉也好,限制老赖的消费也好,都是法院依职权进行的行为,不会存在什么样的法律风险。

但是像题主在题目中提出的方法就有一定的法律风险,因为自己直接把老赖的照片发上网,可能会涉嫌侵犯老赖的名誉权,老赖极有可能对原告提起侵权之诉。原告就有可能得不偿失。

其实说到底还是因为我们国家是不主张私力救济的,原告只能够通过法定的途径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而不能够随意的去侵犯他人的名誉权。

如果你官司赢了,你可以申请法院悬赏,法院悬赏是合法手段,充分利用社会资源,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大部分债务人有意提前隐藏自己,玩失联,失踪,这类人往往具备还款能力,这让债权人头疼不已,也是通病,可谓无可奈何。

这种情况的案件我处理了很多,十几的债务处理经验,欢迎大家咨询。



2023-01-01

不可以。对于法院的生效民事判决书,如果被告不自动履行,原告只能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由人民法院执行。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五条规定: 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规定: 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以上这些规定说明,一是案件执行人只能是人民法院;二是执行的具体内容包括哪些方面。

法院执行时,不可以把老赖上到公安网上追逃,但可以在网上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

对老赖,也就是失信被执行人可采取的行为和执行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措施。

2023-01-01

您好!这个自己散布被执行人的个人信息属于侵犯他人隐私权,如果要悬赏的话,需要跟法院申请,由法院发出公告进行悬赏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六条记载和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应当包括:

(一)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二)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和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四)被执行人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

(五)执行依据的制作单位和文号、执行案号、立案时间、执行法院;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记载和公布的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

各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并可以采取新闻发布会或者其他方式对本院及辖区法院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征信机构通报,并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

国家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和相关部门。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情况通报其上级单位、主管部门或者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2023-01-01

借贷纠纷属于民事,无论欠多少钱都不是犯罪,你自己不能把老赖信息发布在网上,否则人家人家会告你侵犯隐私,你轻者拘留,重者判刑,还要赔偿对方名誉损失费,你所说的情况不是很详细,老赖转移卖房款200多万这不是紧紧拘留15天够了,已经构成拒执罪要判刑的,如果被认定拒执罪那么公安要介入的,现在大数据找人就轻而易举,除非老赖躲进深山,房产过户要去房产局登记的法院一查就知道,卖了200万法院不可能不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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