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上班,公司不缴社保,要自己全缴怎么办?
以前,其实有很多公司为了节省成本,不给员工缴纳社保,但随着社保缴纳执行力度的慢慢加大,公司发现不缴纳社保的风险非常大,因为员工离职的时候可以申请被迫离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可以要求公司补缴社保。
所以,这些公司决定还是为员工缴纳社保,但在社保费用上做文章,于是想起了“羊毛出在羊身上”的理论,公司给员工缴纳社保,但缴纳社保的钱得员工自己出(包括公司的部分)。
要员工出钱缴纳社保的方式,有哪些套路呢?一、直接在员工工资中扣掉。除了扣掉个人缴纳部分外,另外还要把公司缴纳部分也扣出,但公司缴纳部分在工资表中显示的可能不是社保费用,而是用其他名头。举个例子:伙食费、住宿费等可以代扣代缴的费用!这样,员工的社保也缴了,公司也不用出钱,而且在劳动争议时,员工也很难证明这部分扣的费用是社保。但这种方式还是存在风险,因为公司也很容易对不上!
二、个人缴纳部分在工资中缴纳,但公司部分让员工主动缴现金给公司。这种相对比较隐蔽,因为工资条上只显示个人部分的。对于缴纳先进,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员工基本上证明不了。
碰到这样的公司,怎么办?一、如果公司还不错,还想继续在公司做,那只有接受,就当是工资少发一点了。毕竟这种事情上,员工没有主动选择余地。
二、员工唯一的选择就是可以不进这家公司做。如果接受不了,那可以换一家公司。
三、如果想收集证据,以后申请劳动仲裁。那么就要看公司在这方面是如何操作的,如果碰到傻一点的公司,肯定没问题。要是公司比较聪明的,基本上你也收集不到什么有效的证据。
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帮到您!
找好下家,然后凑足证据。去劳动监察反应一下情况。至于成不成功,那就看运气了。[灵光一闪]
如果公司这样做,那就是公司违法在先,劳动法规定,员工社保,员工个人承担一部分,企业承担一部分,如果企业让员工全部承担,你可以去劳动局申请仲裁,这样的企业必输无疑。
公司录用你为员工,按照合同法是必须要为您上社保的.先和公司沟通吧,咱们好人要做在前面.如果实在不行,您保留合同或者上班记录.去所属地的劳动局进行起诉了.这种起诉一起诉一个准儿.
公司不给交社保,个人建议如下:
1、跟公司协商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如果公司要求自己全缴的话则要求公司加薪,如果公司重视你而同时为了平衡其他人,一般会同意变通。
2、无法沟通协商:
a、如果你想继续在该公司工作,一个努力工作得到老板认同再谈社保,另一个只能自己默默承受了。
b、作好换工作的准备走法律途径,国家法律规定公司不予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c、以此为由辞职的话还可视公司违规情况,要求支付经济补偿及赔偿金。
3、走法律途径的话,建议先收集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单位盖章的工资单,考勤表,工作证,同事证言等)。
以上希望对你有帮助
题主问题描述情形不清,不知是公司不愿以公司名义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还是公司愿意以公司名义给员工购买社会保险,但社保费用(含公司应缴纳部分)要员工个人全部承担?姑且对两种情形都给出建议。
第一种情形,即公司不愿以公司名义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的情形。很好处理,直接去社保局或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企业的这种行为,一定会予以纠正的。如果不想在企业干了,还可以直接发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补偿经济损失。
第二种情形,即公司愿意以公司名义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但社保费用(含公司应缴纳部分)要员工个人全部承担的情形。如果你已经对公司进行了妥协,购买了社会保险,也出了这笔费用,那这种情形就不太好处理了,需要你主动收集社保费用都是你自己出的证据,再去进行投诉。如果你还没有按公司的要求购买社保,则直接按第一种情形处理方式进行维权。
最后,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国家法定的企业应承担的义务,如果不想撕破脸,还是建议题主积极向企业方进行交涉,如果能够通过沟通、交流、协商解决,那是最好的结果。
先跟公司人力资源协商公司交公司的那部分,自己交自己的部分。实在不行就去社保局投诉,保留好入职或在职业证据。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必须给员工缴纳五险,属于企业的部分企业承担,个人部分个人承担。如果企业让自己应该承担的部分也让员工承担,那是违法的可以保留证据起诉公司。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在公司上班,公司不缴纳社保,要自己全额交费,该怎么办?如果说遇到这样的问题,那么很明显你所在的工作单位就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是属于违法行为,那么首先我们应该和工作单位面谈来解决这个问题,因为面谈对于双方来说是最为有利的,既不失了工作单位的面子,也不失了你个人的面子,所以说双方都可以友好的去解决这样的一个问题。
但是如果说工作单位在面谈明确拒绝缴纳社保的前提下,那么我们就只能够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这个争议了,因为毕竟工作单位承担员工的个人社保是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的,当然也是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是属于一个双重规定,那么在这样的前提条件下工作单位完全违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定,那么就属于违法行为,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这个争议,那么就可以首先通过劳动监察举报的方式来解决。
提出劳动监察举报之前,我们一定要提出有利的证据,证明你是这家企业单位的员工,那么一般情况下提供劳动合同书就可以了,然后就是流水的工资明细,那么都可以证明你是这家企业单位的员工,那么只要是有相关的证明,劳动监察部门就会介入调查,如果情况属实的话。它会按照限定的期限之内出具相应的通知,要求企业单位来进行补缴,这种情况下你就可以得到企业单位正常缴纳社保待遇的义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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