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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能否开除长期请病假,无法正常工作的员工?

公司能否开除长期请病假,无法正常工作的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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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09

这个问题我太想答了。标准答案是不能开除。但是!但是!但是!同样无法开除长期泡病假的员工!手里正好有一个真实案例,还没解决呢,仅供大家参考。

我公司有一员工S,行政专员,曾经在怀一胎的时候就从怀孕开始以需要保胎为由,从医院开假单,休长期病假。工作也是能推就推,一点多余的活都不干。去年办公室另一个主管怀二胎,部门经理和Hr讨论认为,工作大家承担一下,就不需要招人了。她各种提她已经很忙了,要求加人,公司没有加,去年七八月份,她开始以腰椎间盘突出的理由休病假了。

开始我们觉得不是很严重的腰椎间盘突出,虽然她老公是医生,医院也不能太过分了吧,休两三个月得了。结果休到现在快半年了。

公司内部的法律顾问我咨询了两三个,公司以外通过朋友介绍的律师我咨询了两三个,都是没办法,最关键的点是,她有三甲医院开的假单,而病假虽说需要员工申请公司同意,但健康权是法定的,不是公司赋予的。就算公司不同意,她有假单你也只能让她休。

于是我打电话问医院(特别强调,上海某三甲新华医院)脊柱外科,接电话的人直接怼我说,她有病我就可以开假单啊!员工不上班你们公司应该找她教育她啊,找医院干什么。她连什么情况都懒得核实。

然后我找医院门诊办公室,门诊办公室要求我带假单原件去咨询。我说你们脊柱外科是这么答复我的,他说,我觉得医生回答的没有问题,她有病我们就可以开假单啊!问题是,腰椎间盘突出是慢性病啊。

我找学医的同学帮忙看,同学的答复都是并不算严重,不至于需要休这么久。但是你管不了医院开假单啊!同学说,就算没什么关系,医院现在对医患关系很敏感,患者自我描述的病情有多么多么严重,要求医生开假单,也是有可能的。

看企业遇到这种无赖员工有多被动吧!

这段时间正好了解到美国劳动法律关于辞退员工的相关规定。一句话,公司可以随时炒你鱿鱼,你也可以随时炒公司鱿鱼,法律没有规定任何补偿金。

羡慕嫉妒恨。

哦,顺便说下,这个员工后续如有下文,我再更新。

2022-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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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情况下,公司是不能开除请病假的员工的。在公司,享受病假期是员工的正常权利,根据工作年限的不同,享受的时间也不一样,我们没有办法剥夺。

正常员工入司的时候,通过试用期之后都会签订《劳动合同》,上面清楚的写明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和要求,同时也明确了员工的权利和义务,一般情况下每位员工都会遵守规则,但是总是会有一些员工,利用规则的漏洞,逃避自己应尽的义务,令公司很是无奈。我国法律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规定,企业职工都享有正常的医疗期,企业不得以请病假、不能胜任原工作等为由开除员工。公平都是相对的,对劳动者有合法保障,但是有员工请病假周期时间有时候1、2个月,更有甚者病假期满续休病假,请病假周期长达半年甚至更久,严重影响了公司的正常运营,而且员工请假,公司需要按照不低于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六十支付员工病伤假期工资,且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最重要的是员工持有医院开具的医疗单,公司也没有办法,如果真的发生此情况,只能等合同期满并且医疗期满之后,要提前30日内通知,方可开除该员工,如果在劳动合同之内开除员工需要支付违约金以及医疗赔偿金。既然在公司工作,大家何必让彼此难堪呢,以后每个人都有生病的时候,建议大家适可而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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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09

小徐因为工作负伤,一个月后,领导就劝他主动离职,并且告诉小徐这是老板的意思,小徐直接找老板表明决心,“既然公司不让我工作了,而且没有正当的理由,如果拿不到应得的补偿,我会奉陪到底”

2016年冬天,公司成功中标8个项目,我们部门承担实施任务,小徐任项目经理,主管相邻3个地区的项目,而我是小徐的下属员工,因为工期要求很紧,我们很快就到了项目现场。

刚开始的时候,小徐几乎每天都在三个地方来回跑,召开项目启动会,给客户汇报实施方案等,而我们固定在一个地方开展项目实施工作,想对来说比较稳定。

有一天下着中雪,路面很滑,其中有个项目客户对实施人员不满意,要求项目经理到现场组织实施工作,小徐给客户承诺雪停了就赶到现场,亲自组织项目实施工作。

当天下午,雪停了,小徐背着包出发,可是没有运营车辆了,为了不让情况更加糟糕,他找了一辆私家车,他们长期在这片区域来回拉客,车费比大巴车贵20元,而且只需要1个小时就能到目的地。

小徐坐上了私家车出发了,车里还有两个人,这时候他心里想着去如何给客户解释问题,想象着各种场景,小车在路面上打滑的情况他都没有在意。

这段路程中有两公里路很难走,而且不幸的是这辆小轿车在这儿翻车了,小徐因为个头比较大,虽然系了安全带,但是还是受伤最严重的一个,头部被撞了,而且左胳膊也脱臼了。

足足等了一个小时,救护车才到了,车轮上都绑了防滑链,同时交警也到了,了解了当时的情况,把小轿车司机的证件收走了,而且把司机也带了回去,随后叫了拖车,把翻了的车也拖了回去。

小徐被送到了当地医院进行检查治疗,初步检查后没有大问题,但是要住院观察一段时间,左胳膊也给接好了,这时小徐才打电话给领导汇报了这个情况。

领导听到小徐到医院了,而且问题不大,才放心了,然后让他安心接受治疗,工作的事他和销售进行沟通,看看能不能暂缓几天,重新派人去组织开展。

两天后天晴了,路面的积雪也化完了,路面上除了水没有冰了,公司组织了慰问团去当地看望小徐,从公司申请了一辆商务车,同事把小徐的爱人也拉上了,如果条件允许就把小徐带到公司当地进行治疗,因为公司在省会城市,医疗条件比较好。

小徐看到领导来了,准备下床,随行的同事赶紧上前让小徐继续躺着,妻子抓着他的手,眼泪在打转,小徐用眼神和妻子交流了一下,然后就给领导汇报了具体情况,领导让随行的同事去找医生了解一下病情,医生说暂时没有危险,但是需要住院观察一段时间。

医生不同意出院,因为观察期还没有结束,领导只好听医生的建议,让小徐继续在医院接受治疗,让他不要操心项目上的事情了,随后联系家里人过来照顾他,工会的同事给准备了一些日用平。

领导离开后,妻子问小徐伤得厉害不,而且非常紧张,担心丈夫有个三长两短的,并且把身上都检查了一遍才放心了。

公司领导回去后,第一时间在全公司范围内通知,不管什么紧急的事,都不允许坐私家车出行,遇到恶劣天气的情况下,大巴车也不允许乘坐,必须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坐车出行。

10天后,小徐出院了,妻子陪她回到了家里,公司领导让他回家里好好休息,并到医院进一步做检查,一定要保证自己的人生安全。

又过了10天,小徐去医院检查,依然没有什么问题,但是自己觉得偶尔还是头晕,妻子不让他去上班了,让他请假,并自己通过朋友联系了一家比较权威的医院,去做个彻底的检查,一定不能留下后遗症。

小徐看到妻子这么坚持,只能打电话给领导请了假,并且按照妻子的要求请了一个月的假,领导也同意了,可是没想到领导已经开始想着怎么辞退小徐了

在领导看来小徐即使以前工作有多突出,在这种情况下小徐在一年时间内不能再为公司贡献力量了,公司本来缺人,而且还要控制成本,所以一边让小徐去做检查,一边想着如何辞退小徐,因为小徐是工伤,动作太大会引发其他员工的躁动。

小徐在妻子的陪同下去了一家权威医院,医生对小徐做了全身的检查,尤其是头部,说问题不大,只是有一个小小的X块,需要即使清理,不然后面会经常出现头晕等现象。

妻子听完后在一旁对小徐抱怨,如果不是我坚持来,这个X块能检查出来吗,你还要坚持去上班,你有没有为我和孩子想过,一天就知道工作,自己的身体还要我时刻给你操心,你对得起我吗。

小徐也认真了起来,根据医生的安排,给他做了手术,在医院接受着治疗,这些费用是可以报销的,所以经济压力还不是很大,正当小徐想给领导汇报一下自己情况的时候,领导主动大了电话过来。

开始询问了下徐的情况,小徐将实际情况告诉了领导,因为没有大的生命问题,领导完全没有上心,而是给小徐说各种困难,做了很多铺垫,小徐听了一半后,明白了领导的意思,但就装作不知道,等你开口。

领导见小徐没有顺着自己的意思往下接,只能自己先开口了,“希望你能理解公司的难处,我们希望你自己提个离职申请,我们也是为了你的身体着想,不敢继续派你外出了,你也知道咱们部门的工作都是在客户现场”

“这两个月,公司决定给你发一半的工资已经很不错了,你要建好就收,识时务者为俊杰,不要走到大家都难堪的那一步”。领导继续道。

小徐这时候心里一肚子火,因为在医院,也没有多说,直接说等自己回来再说吧,随后挂断了电话,小徐把这个情况告诉了妻子,学法律的妻子只说了一句:“你们公司真拿你们当傻子啊,不用担心,回去了和他们再说”

半个月过去了,小徐也恢复差不多了,办理了出院手续,顺便陪妻子在当地景区玩了几天,距离假期结束还有5天的时候,他们回来了,小徐立刻个领导打电话。

“领导我回来了,我明天就来上班,身体已经没问题了”。可是领导并没有同意他上班的请求,“上次给你说的事你考虑得怎么样了,现在你回来也没有工作给你安排,与其到时候公司辞退你,还不如你自己主动离职呢”。

小徐终于和领导发火了,“我是因为工作受的伤,公司为什么不想想我之前为公司做的牺牲呢,现在卸磨杀驴,你们对员工就是这样的态度,我是不会主动离职的,有本事你现在就辞退我”

领导继续给小徐诉苦,希望看在以往的情面上主动离职,不要让他为难,如果真的要公司辞退的话,对你影响也不好,已经和公司领导争取了,给你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这件事就这么结束吧。

因为小徐妻子是律师,这些事情早就给小徐说了,小徐明确告诉领导:“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期间你们不能辞退我”

小徐挂了电话,说实话一肚子气,现在这个情况已经不可能在公司待下去了,与其到时候被领导使绊子,还不如按照法律规定,拿到自己应得的补偿,另寻出路。

第二天小徐背着书包上班了,周围同事凑过去关系了他一番,因为平时小徐人缘挺好,没少帮大家的忙,这一切都被领导看到了,然后叫小徐去了办公室。

小徐走进办公室后,领导让他把门关上,让他坐下好好聊一下,领导还是坚持让他自己主动离职,因为他不敢让小徐继续承担高负荷的工作了,而且告诉小徐这是公司领导的意思,大家好聚好散。

让小徐找一个比较轻松的工作,好好注意身体,压力大的工作不适合他干了。领导就这样一句一句地给小徐讲着,而小徐则坚持不离职,还是那句话,“要么让他上班,要么现在马上辞退我”。

小徐早就下了决定,要坚持到底,让公司给自己应该的补偿,8年时间部门白干,不能就这么窝囊的离开。

领导看说不动小徐,就答应了他继续上班,但是必须在公司上班,不再外出,每天必须按时上下班。可是小徐发现自己根本就没有工作可干,其他人都在忙,唯独自己没活干,心里也明白,这是领导想让自己主动离职的一种手段而已。

小徐算了一下时间,现在过去了两个月,自己还有4个月的医疗期,等一周之后以复查为由继续请假,彻底让公司拿出最后的底牌

小徐就这样无聊地度过了一周,第二周刚开始,小徐就找领导去请假,说自己去医院复查,这次领导的态度不再友好了,明确告诉他赶紧提离职流程,有什么疑问直接去找公司人事部门。

这样的结果正是小徐想要的,小徐转身就去了人事部门,找了人事主管,把自己的情况说了一下,人事主管也知道这件事,让他找人事专员办理手续即可,小徐这时候直接提出了要求公司支付补偿的要求,否则会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人事主管看小徐来劲了,让他自己去找老板,还说这样的事情多了去了,有本事你就去告,我还没见过能告赢的。小徐听了后直接去了老板办公室

老板看小徐气冲冲地进来,问他怎么了,小徐把情况和诉求告诉了老板,老板压根就没放在眼里,让他回去等通知,这件事要公司开会才能决定,也不是他一个人说了算,就这样敷衍了下徐

小徐回家后把这件事告诉了妻子,妻子直接说你们公司真的太不把员工当回事了,准备好劳动仲裁申请书,既然他们不协商解决,那就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吧。

几天后,公司收到了劳动劳动局有关小徐案件调解的通知,老板知道这件事是公司做的不对,所以立刻召集人事部门和业务部门进行商讨,最终决定给小徐支付8个月工作作为补偿的决定。

第二天小徐就借调了公司电话,让小徐撤销相关案件,公司已经同意给他支付补偿了,希望这件事不要再扩散了,尽快平息,对大家都好。

小徐看公司终于拿出了解决方案,和妻子商量后,决定先去公司看看,拿到纸质文件后,再撤销案件。

小徐来到公司后,相关部门给小徐支付了现金4万5千元,并让他尽快撤销案件,而且还让小徐写了收款证明,等撤销案件后,来领取现金并办离职手续

小徐回去后,申请了案件撤销,等案件撤销后,拿着公司给自己的纸质承诺,领取了相关的补偿金,并办理了离职手续,这件事情终于圆满解决了。

其中还有一些别人不知道的故事,不然小徐和公司之间也不会闹到这个地步,公司也不可能让小徐离职,具体细节不得而知。

通过这件事,我们一定要熟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关于维护劳动者权益的规定。

1. 员工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是不可以辞退员工的,更不能在医疗期最后几天辞退员工。

医疗期:根据相关规定,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如果过了医疗期,员工仍不能正常工作,公司退员工是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依据《劳动法》第26条和《劳动合同法》第40、46、47、87条规定,公司需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2. 医疗期结束后,公司辞退员工,没有支付补偿金,我们应该通过《劳动法》第26条和《劳动合同法》第40、85条相关规定,必要的时候申请劳动仲裁,让用人单位以2倍的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

3. 医疗期内,依据《劳动法意见》第五十九条规定,员工工资必须按照80%发放,而且期间的五险一金必须购买,不能中断

4. 非工伤造成的长期病假,公司也是会同意你去治疗的,这种情况下即使劳动合同到期,也会延续到医疗期结束后,如果公司想与你终止劳动合同,那么公司也是要支付你响应的补偿金的

综上所述

不管是员工因为工作受伤,还是因为自身疾病,需要长期治疗,在此期间,用人单位不能以任何理由辞退员工

员工治疗时间超出了医疗期,但仍然无法工作,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员工,在医疗期结束后给予30天的过渡期,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员工在医疗期内,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缴纳员工五险一金,而且工具规定,每个月需要支付员工80%的工作

如果是工伤,用人单位不会轻易开除你,因为工伤的情况更加复杂,开除你会给用人单位带来一定的麻烦,在业界给用人单位带来名誉损失,这种情况他们宁愿没有支付你80%的工资,也不会开除你的。

2022-11-09

员工长期请病假,公司能不能开除?首先,如果员工是工伤或者职业病,公司肯定不能开除。这点大家应该都有共识,不做展开讨论。如果是个人患病,长期请病假,公司可以辞退这位员工吗?

答案得问相关的法律法规:

一、员工在医疗期内,公司不能辞退员工

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二条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简单地理解就是,员工在治疗期内,公司不能辞退员工。

那么问题来了,治疗期要是三年五载,公司就要等上三年五载吗?肯定不是这样的,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3条:

总工龄在10年以内,在本单位工龄不满5年,治疗期为3个月,超过5年,治疗期为6个月;

总工龄在10年以上,在本单位工龄不满5年,治疗期为6个月,超过5年不满10年,治疗期为9个月;超过10年不满15年,治疗期为12个月;超过15年不满20年,治疗期为18个月;超过20年,治疗期为24个月。

员工患病,在上述所说的医疗期内,公司不能辞退员工。如果强行开除员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6、47、87条规定,公司需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二、过了法定的医疗期,如果员工仍无法工作,公司可以辞退员工

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虽然说员工因患病,无法胜任工作,过了医疗期后,公司可以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但是绝不是公司说一声,就完事的。公司需要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和第47条,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也就是我们常说的N倍补偿。

如公司想马上辞退员工,可以用一个月工资来替代提前30天通知,我们俗称为代通金,也就是+1。经济补偿金和代通金合起来,就是经常听到的N+1补偿。

1.公司可以在医疗期还剩30天的时候,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吗?

不可以的。不管用《劳动法》第26条,还是《劳动合同法》第40条,都是以员工患病后,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辞退员工。但是医疗期未结束,如何举证通过治疗后员工无法胜任工作呢?所以,公司要辞退员工,必须在医疗结束后,才能向员工提出。

2.医疗期满,公司辞退员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会如何?

如果企业确实是凭借《劳动法》第26条或《劳动合同法》第40条(内容相似),辞退员工。员工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申请劳动仲裁,主张2倍的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

三、员工在医疗期内,需要支付工资吗?

依据《劳动法意见》第五十九条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简单地说,员工在医疗期内,公司需要支付工资,但是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

举个例子:2020年上海市的最低工资为2480,如果员工在医疗期内,公司最低可以支付2480×80%=1984元。

另外,员工在医疗期内,公司不能断缴其五险一金。

总结:

员工工伤或患有职业病,公司不能辞退员工,如果辞退需要支付2倍的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

员工因患病,需请病假治疗,在法定医疗期内,公司不能辞退员工,如果辞退,也需要支付2倍的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

员工过了法定医疗期,但是因患病,无法胜任工作,公司可以辞退员工。但是公司需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员工在医疗期内,公司仍需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并支付工资,实发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


如果大家对劳动关系有什么问题,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关注我,每天学一点劳动法知识。文字如喜欢,请点赞或评论,支持下!

职场中,请病假太常见啦。

我们每个人都肯定会碰到这个问题,根据每个公司不同情况,考勤休假管理制度中休病假的规定也有所不同,作为公司员工肯定要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但是这些规章制度是否有效,从大角度来看,是绝对不能违背法律规定的。

首先,来看下我国现行《劳动合同法》第四章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内容中的第四十条中就有相关的规定。

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符合题主设问条件的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这条规定中涉及到了一个词叫做医疗期。

其次,再来看看医疗期。

我国现行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提到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疗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其中第三条也严格规定了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由此可见,即使员工因为长期请病假无法正常工作,用人单位也必须根据该员工的实际工龄与企业司龄按照事实情况按照劳动法规定作出正确合法的处理规定。

千万不要随意开除!否则就会有劳动争议的风险。

欢迎评论一起探讨~

我是职场资深HR李小船,同名微信公众号“李小船”,欢迎关注我。职场酸甜苦辣,陪你一路成长。

2022-11-09

公司当然能解除长期请病假、无法正常工作的员工劳动合同,也就是题主所说的“开除”。但是,这是有前提条件的,应该依法依规进行。

一、法律相关规定。

1、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情形下,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按经济补偿的相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情形下,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强行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辞退劳动者;应该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

二、需要把握的两个重点。

尽管《劳动合同法》规定可以解除长期患病、不能继续工作的员工;但是,具体工作操作时,应该把握好两个方面的重点。

一是要界定好员工的医疗期。

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单位是不能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的。

二是界定好能否继续工作的问题。

员工医疗期满后,如果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公司应该另行给安排工作。如果员工仍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公司再决定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总之,公司解除患病员工的劳动合同是可以的;但应该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前提下,应该依法依规进行。

#2020生机大会#

2022-11-09

此问题分两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如果员工在医疗期内,公司则不能开除员工。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医疗期根据员工在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具体如下:

(1)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2)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在医疗期内,与员工解除合同,应向员工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按工龄计算,一年两个月工资,两年四个月工资,以此类推。员工工资,高于当地工资三倍的,支付经济赔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其他的,没有年限限制!

第二种情形是: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在此种情况下,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工龄计算,一年一个月工资,两年两个月工资,以此类推。员工工资高于当地工资三倍的,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其他的,没有年限限制!

在第一种情形下,单位支付的是经济赔偿金,在第二种情形下,单位支付的是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希望上述回答可以帮助到你。

关注@杨律说法 你身边的律师!

2022-11-09

你好,前几年,某单位的80后女生,事业编制,请病假长达两年左右也没事,现在还是单位的中层领导。不过她请假是很有技巧的,对她没影响,甚至连钱也没扣。她当时调进某单位的时候,就听说她是因为和之前单位的分管领导闹得不怎么愉快,被人家穿小鞋。所以她到新单位以后心里憋着一肚子气的。当时她脚受伤了,每天都要做复健,她就选择了一个城郊的比较远的医院,每天说自己要坐公交车去医院的,坐公交一来一回要一个多小时,复健要两小时左右,下午她基本就可以不上班了。早上呢,是来上班的,但是说自己一瘸一拐地不好走路,所以那时候上班也不是很准时,因为她常请假也没有什么重要工作交给她,到单位很快就能把手头工作做完,做完以后她在单位就闲着了。

等几个月以后,我们都觉得她的脚应该好得差不多了,可以正常上下班了。一天上午,她突然给单位主要领导打来电话,说自己在上班的路上开电动车摔了,现在躺在路边上不了班,等单位派人过去事故现场,把她送到医院,医生检查了一番,就是擦破点皮,但是她也是厉害的,说自己的脚伤犯了,后来开了病假。这个又过去一段时间,因为她脚伤的时间太长了,大家也搞不清楚她到底什么时候能好,中间她因为是某党派的委员,参加各种下乡调研都没问题,仿佛只有上班的时候脚不行。这个脚伤陆陆续续一年左右吧,突然又听说怀孕了,打算生二胎,产假加哺乳假直接就是大半年,这中间又因为手指被菜刀切了请过假,反正是五花八门的理由。

但是别看这女生那两年是这种状态,其实她是一个非常能干的人,做事情也挺利索的。现在过了那个不顺心的时期,在单位表现的也比较积极,成了中层领导。看来真不能被人一时的状态所蒙蔽,说不定等她自己想回来了,又能有惊人的表现。

2022-11-09

谢谢邀请:员工请病假,分两种。

一,工伤的情况,这个比较复杂,如果是工伤,公司无法开除该员工,开除会有各种麻烦,哪怕是应该可以开除的情况下,所以一般大点的公司不会去沾这种麻烦的,就随员工自己。

二,长期病假,按劳动法规定,具体条款需要自查,工作多少年,可以长期病假多长时间,而且如果员工真的是大并,一般公司也不会做的太绝,一到时间就去解除劳动合同。除非是有欺骗性质的病假,公司绝不手软的。

所以没事别以这个病那个病的理由乱请假,给公司一个不好的印象,以后真的要病了,反而公司会认为你是装的,而且不对你有什么同情心。

2022-11-09

1、按照你的描述,无法正常工作,说明病假是真实的;

2、真实病假即使长期也是不能开除的;

而且根据相关规定,员工根据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享受3-24个月的医疗期,特殊疾病,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延长医疗期。这种情况下即使劳动合同到期也需要延长到医疗期满的;即使最后协商终止劳动合同的,公司也必须支付不低于6个月的医疗补助金。

3、根据各个地方的规定,这种情况下是需要发放工资和缴交社保等费用的。

根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医疗,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六十支付员工病伤假期工资,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也就是说深圳用人单位可以在标准工资的60%至100%之间确定员工病假期间的工资标准,并且按照目前的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每天75元(2130元×80%÷21.75天)。

21.75天是《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的员工正常情况下每个月的计薪天数,2130元是深圳目前的最低工资标准。

具体的发放比例是根据工作年限来计算或者协商的,各个地方的规定稍有差异。

说明:

1、这是一种人性化的法律制度设计,充分考虑了患病员工因为患病不能正常工作带来的经济方面的影响和压力,工资应予遵守;

2、如果出现虚报长期病假或者以长期病假名义从事其他正常工作的,公司可以请求劳动仲裁或者付诸法律;

3、类似情况最好能够协商解决,照顾员工的实际困难,也协商公司存在的现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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